现在北京乒乓球业余比赛越来越多,而且办的越来越好,向辛勤的组织者表示感谢。
但比赛难免会出现各种情况,比如,成绩单丢失,或比赛结果记录有误等。如果成绩单丢失,结果知道,有些比赛都将结果定为2:0,这中间有的比赛为2:0,有的为2:1,最好可由当事人提供具体情况,如各种原因不能提供,可将比分记为1:0,较为合适,说明结果可能为2:0,也可能为2:1。
还有一种情况,是将结果记反,一般在公示时可修改,但当事人未及时看到结果,当积分已发生变化时,是否能修改?应该必须修改,这样是对参加比赛的选手的尊重。至于积分,可只纠正出错两者的积分,由于两人积分变化造成的其它人的变化,可不纠正,否则成本太大。
9月份我在通州的比赛,我1:2输石子,错记为我2:1赢,我2:1赢天蓝蓝,错记为我1:2输,我早已在比赛讨论中提出,发现我与石子的结果已修改,我与天蓝蓝的结果未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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