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乒乓球问题解答

已有 865 次阅读    2013-09-20 03:52   标签乒乓球  border  style 

                  

                   乒乓球比赛中常见争议问题解答

 

时常收到不少读者的来信,提出千奇百怪的规则问题,有的连我们也一时难以判断。这次,我们请来了具有乒乓球国际裁判员资格的蔡老师为大家答疑解惑。
      
曾在电视中看到国手们拿着巴掌大的小球拍表演乒乓秀,球艺真是精湛,可这样的小球拍能用于正式比赛吗?
     
只要球板与覆盖物及拍面的颜色符合规则要求,就没有问题,规则中并未对球拍的大小、形状或重量加以限制。因此,无论你的球拍是椭圆形、樽形、方形、扇形或是其它任何形状,也无论是大如蒲扇还是小如手掌,都不会成为不合规则的理由。还记得44届世乒赛上那个与王涛创下2931高分的埃洛瓦吗?他使用的就是小提琴外形的TIBHAR底板Swing IV-S
     
长胶是否完全不能使用了?
     
虽然国际乒联(ITTF)近几年对胶皮的规格作出了种种限制,但长胶并未完全禁用,目前还有不少型号仍可在正式比赛中使用,如:大维388D、邓亚萍755、红双喜C-8云雾、环球979、许绍发989YangRITC755837等。
    
不用海绵,胶皮直接贴在底板上可以吗?

有的人在长胶与底板之间粘上一层羊皮而不是海绵,或是只在长胶胶皮的四周抹上胶水而中间部位不粘合,这符合规则吗?
      
如果是正贴胶皮,不用海绵是可以的,但反贴胶皮就必须配合海绵使用。以羊皮代替海绵的做法是不能在正式比赛中出现的。也不能粘合不完全,因为规则要求球拍的击球面必须是均匀、连续的。
      
有时候碰到这样的对手,他们把反胶正贴(颗粒朝外)或是把正胶反贴(颗粒朝内),这符合规则吗?
      
早年,张燮林正是将一张反胶正贴到底板上而发现了长胶的魔力,但随着ITTF近年来不断规范器材,类似的做法不行了——因为ITTF每年颁布的覆盖物列表中已注明了胶皮的类型。
   我的球拍覆盖物总厚度没有超过4毫米,是不是就肯定可以使用呢?
      
不一定。根据规则,海绵+粘合剂+胶皮的总厚度不得超过4毫米,你的球拍符合了这一条;但ITTF同时还规定,其中胶皮+粘合剂的厚度不得超过2毫米。假如你的海绵+粘合剂+胶皮总厚度为3.8毫米,其中海绵厚度为1.7毫米,那么胶皮的厚度就是3.8-1.7=2.1(毫米),已经超过了2毫米的上限,因此不可使用。当然,只要是ITTF批准使用的胶皮通常都不会有超标问题发生,但也有个别厂商私自给未经许可的胶皮加上ITTF认证的标志,大家要多多留心。此外,对海绵的厚度没有加以限制,但要注意——胶水刷得过多,没准会令海绵膨胀而导致覆盖物的整体厚度最终超标。
      
我是用日式直拍的,正面贴着红色胶皮,参加比赛时,裁判说背面必须呈黑色,可是我的球拍背面根本不用来击球啊?
      
如果在十年前,裁判是不会如此要求你的,因为那时只规定球拍覆盖物必须一面红色一面黑色。但是,1993年,ITTF又作出了进一步的规定,即无论球拍的两面是否有覆盖物,拍面的颜色都必须是一面鲜红色一面黑色。你可以去买张球拍分色纸贴在背面,或是粘上专门的直拍防滑垫。若是临时急用,以黑色笔涂抹也可。
      
我用单面直板,有时对方回球到我反手大角度,情急之下我就用背面的光板救球,正式比赛中能这样做吗?如果我的背面贴有一层海绵但没有胶皮呢?
     
上个世纪50年代,日本队曾以仅贴厚海绵的球拍扬名乒坛。而现在规则不允许使用没有覆盖物的底板或未贴胶皮的海绵击球。
      
有的人在比赛中一会儿直握拍一会儿横握拍,或是将球拍一会儿用右手握一会儿又换到左手,令人眼花缭乱,这些做法违反规则吗?
      
虽然这些花哨的动作可能会令你无所适从,但却是规则允许范围之内的。第37届世乒赛中,平时以右手握拍的波兰选手格鲁巴,就曾在某个回合中将球拍换到左手击球,再换回右手中。前几年广西省也曾尝试过培养换手击球的运动员,但未能经受住大赛的检验。我国有的直板国手在比赛中遇到近网高球时,偶尔也会将球拍换成横握扣杀,以加大击球的力量。如果你愿意,甚至可以用双手同时握住一支球拍击球,伤残人比赛中有的运动员就是用两手手腕及短缺手指的手掌部分夹着球拍,做抛球和发球动作的。但是,两只手各拿一支球拍左右开弓,是不能在正式比赛中出现的。

     我退台扑救正手大角的来球,球从网柱侧下方绕过去落到对方台面上,这样的回击有效吗?
      有效。无论是从球网上方直接越过(包括触及球网),或是从网柱侧面绕过,甚至从网柱和夹钳的底下穿过,都是合法的。即使球触及网柱或夹钳后落到对方台面,也同样有效。
    什么情况下算连击?
      
比赛中最常出现的四种情况是:
    
在一次还击来球或发球时——
1)连续两次用球拍击球;
2)连续两次用执拍手手腕以下部位击球;
3)先用球拍击球,又用执拍手手腕以下部位击球;
4)先用执拍手手腕以下部位击球,又用球拍击球。
在正式的乒乓球规则中尚无对连击的定义,但我国乒乓球界多年以来已经对此约定俗成。只要出现上述情况中的任意一种,均算不合法还击,应判失分。
    对方回球时,无意中用执拍手的手背而不是球拍将球碰了过来,是否应判其失分?
      只要他没有连击,就应算作合法还击。按照规则,只要是执拍手手中的球拍或执拍手的手腕以下部位(含手背、手指等)触球均可。
    回球碰到了球台的边缘就叫擦边球吗?
      
还要看具体碰到了哪部分边缘。如果触及了比赛台面的边缘(即台面的上边缘)且立即结束比赛状态,就属于擦边球,这是合法的还击。但是,若球触及的是比赛台面上边缘以下的侧面部位,就属于击球出界而要失去一分了。

    我击球后,球拍落在本方台面上,用手重新拾起球拍后还可以继续还击吗?
  这要分几种情况:
  1)手先触及了台面后触球拍;
  2)手先触及了球拍后触台面;
  3)手同时触及了球拍和台面;
  4)手触及球拍后没有再触及任何其他物体。
  规则规定,当球处于比赛状态时,不执拍手是不能触及比赛台面的,只有执拍手方可触及台面,否则属于手触台面,应判失分。(特别注意:当你的球拍脱手后,原本的执拍手此时也变成不执拍手了。)
  所以,(1)和(3)是没有握拍的手触台面,失分;(2)中手先触及球拍后已成为执拍手,故而合法;(4)更是没有任何犯规之嫌了。
  如果某场单打比赛中,第一局选手A站在裁判的右方,第二局AB双方忘了交换方位,A仍然站在裁判右方,到第三局裁判突然发现了方位错误,此时应该要求A站到哪一边?
  无论裁判员何时发现错误,都应立即暂停比赛,说明情况,并要求A站到比赛开始时抽签决定的方位顺序上。在本例中,第一局A在裁判右方,因此第三局A仍然应在裁判右方。在纠正方位错误之前的所有比分依然有效。
    抽签选择发球权和方位次序时,是否中签一方就先发球,另一方就选择方位呢?
  不一定。假设对阵双方为ABA中签,那么A应该先在发球权(包括发球或接发球)和方位权(包括这边或那边)中作出选择。如果A选择发球权,则需要继续决定是自己先发球还是让B先发球,同时B可以选择方位;如果A选择方位权,那么A可自由选择方位,同时B可以决定是由自己先发球还是让A先发球。
  早期还曾规定:中签者可以要求对方先行选择,此时对方就必须先选择。1995-1997年版的规则中已取消了这一条。
  我还击来球时身体无意中碰到了球台,算犯规吗?
  只要你不是以非执拍手碰到球台,也不是用执拍手的手腕以上部分(如肘部)在球台上起支撑作用,并且身体碰台时台面没有晃动,就在规则允许的范围内。
  对方的回球突然擦网,弹起后落点很近网,我急忙上前扑救,虽然勉强把球回过去了,但击球后却把球拍碰掉在本方台面上,此时应判我失分吗?如果球拍没碰掉但却触到了球网呢?如果我是把球拍扔出去,脱手的球拍把球碰回了对方台面呢?
  若只是击球后将球拍碰落,并不算犯规。但如果球拍触网,则应判失分,因为任何时候运动员的身体、球拍及携带物品均不能有丝毫触及球网。若是球拍先行脱手,则此时球拍已不再是合法的击球工具,而是与选手穿戴的眼镜、衣服等一样属于携带的物品,不能触及处于比赛状态的球,故此时也应判失一分。

  发球时,我向上抛球没抛好,能够自己再将球接住准备重新发球吗?

  不能。因为按照规则,球从被有意抛起前在手掌中静止的最后一刻起,就已经进入比赛状态。

  连续三次因发球擦网而重发球之后,就要被判失去一分吗?

  这是很多业余爱好者刚开始练球时最常问到的问题。实际上,在发球或还击时,无论球触及球网装置几次,也无论球在球网装置上停留的时间有多长,均算作是一次性触网(也就是通常所说的擦网),只要擦网后球首先落到了对方台面上,就不涉及得失分问题。同样,无论你连续多少次发球擦网,也只需重发球即可。
  对方发出下旋很强的球,落到我方台面后,我还没来得及上前回接,球就自动跳回到对方台面了,这算我失分吗?如果我还击时部分身体越过了球网,是否属于犯规?
  只要在来球落回到对方台面之前,你能用球拍触一下球,即可视为合法还击,否则只有失分了。越网击球当然可以,马林、秦志戬他们打表演赛时不是经常打着打着就交换了方位吗?
    对方的某次回球,我感觉已经出界了,于是当球还没落地时,我就直接在球台端线上方附近用手抓住了来球,但对手却认为这球不会出界,这分怎么判?
    
对方击球后,处于比赛状态的球尚未触及本方台区也未越过比赛台面或其端线,这时触及本方运动员或其穿带的任何物品(衣服、球拍等),即为阻挡,应被判失一分。在此例中,若裁判员认为球已出界,则对方失分,否则我方即属阻挡
    比赛进行中旁边球台的球突然从我所在台区飞过,裁判员是否应判重发球?若是对手在击球时撞上了围观的人群呢?
  面对各种干扰情况,判定是否重发球时应看两点:是否运动员自身主观造成?是否会改变某一分的得失?击球时撞到旁观者,属于运动员自身可以控制的范围(除非是观众突然走入场内撞到运动员),故而不判重发球。若一方选手正在扣杀,即使有外场的球忽从对方身后飞过,此干扰对这一分的结果已不会造成什么影响,就不必立即中断比赛,也无需因此而判重发球。具体的尺度还需裁判把握。
  怎么样?看过本文,你是不是磨拳擦掌也想过把判官瘾呢?不过,若真想成为正式比赛的裁判员,还需参加资格考试哦,你不妨一找本蔡老师所著的《学做裁判丛书乒乓球裁判必读》仔细研读一番,相信会收获更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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