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天,到处一片蟋蟀鸣叫,有一天傍晚,我杵着登山杖在公园行走,遇到一只昆虫中的“战斗机”——螳螂,挥舞着锯齿般的手臂向我示威。我用登山杖戳向它,它便不甘示弱地跳到我的登山杖上来,于是我就把它带回家。
这只螳螂很厉害,毫不畏惧强大的“敌人”,不时地想用大锯齿与我搏杀,我看它大大的肚子,估计是一只母螳螂,撩拨了两下,感觉不是它的对手,就把它从窗户外放飞了。由此翻出在书柜上尘封已久的《昆虫记》螳螂这章,读了起来。
螳螂在昆虫的食物链里是顶级阶层,类似于肉食动物中的狮子和老虎,它甚至能吃掉大于自己两倍的蚱蜢。母螳螂会在交配后毫不犹豫地把公螳螂吃掉,为接下来的生育储备能量;翻过了螳螂,又看了蟋蟀,原来,蟋蟀的“蛐蛐声”不是嘴巴发出的,而是扇动翅膀发出的,目的是为了吸引母蛐蛐——“到我碗里来”;再翻到萤火虫,萤火虫是喜欢黑暗远离灯光的昆虫,原来它的萤火,也是为了求偶的目的——我在这里,我的女朋友在哪里……
由此,我发现,所有的生物,最绚烂或者不可思议的时刻,比如,花朵的绽放,螳螂的食偶、蟋蟀的振翅,萤火虫的闪光,雄鸟的羽毛,都是以性为目的。昆虫们的生命只有三季,非常短暂,经历了春生夏长,秋天交配后,就会随着冬天的来临告别世界,所以,生殖成为了它们生命中最重要的主题。
虽然人类已经非常社会化了,进化到高层。但弗洛伊德的理论还是潜伏在我们的心灵幽暗处:打开一个网页,首先吸引你眼球的,更多的是桃色新闻;带有诱惑的洗浴产品广告,更能引起人的购买欲望;街上无处不在的灯箱服装品牌,无疑都是美女、帅哥;体育、舞蹈、演艺竞赛的背后,也是一场满足观众“声色”的狂欢。其实无论是体育、商业、文学、艺术、科学等方面的成就,从本质深处,无非还是性能力的延生。只不过这种求偶竞争,慢慢地只从身体肉搏扩展到更加文明(抑或更加残酷)的竞技、权力、财富、地位而已。
饱受国人垢弊的“老夫少妻”,其实也并不是反生物学,恰恰它正是生物学的证明,只有上了一定年龄事业有成的男子,能够为年轻的女子提供更好的社会地位和生活保障,而年轻的女子又青春貌美,能够传宗接代。适者生存,物竞天择,各取所需,恰恰是动物界的法则。
说了这么多,昆虫记、弗洛伊德与乒乓球有什么关系呢?
是因为我不禁想起我一位大龄剩女朋友,上知天文,下知地理,懂科学,懂技术,会修电脑,会换灯泡,会打怪兽,她平时的爱好就是下班回家,在论坛里风云叱诧,是个不折不扣的理工宅女。她曾经问我,为什么这么多年,就没有遇到过一个让她心动的男人?
我笑笑,我说,想要一个让你心动的男人,其实也不难。你不要用脑子去找,哪怕你可以和他辩论几天几夜的天体物理,你也不会有心动的感觉。不要在论坛里用脑子去感觉,而要在人与人的接触中,用身体去感觉,去体育馆去找,去球场去找,一定会有一大把让你心动的男人。后来,我不知道她是否找到心动的男人,只知道她的婚期不远了。
食色性也,我喜欢到球馆打球,除了乒乓球能带给我专注、快乐,健康的身体,还有大把的帅哥可以打望,那些在球馆的灯影里,有着棋逢对手的开心,相见恨晚的遗憾,或只是擦肩而过不问你是谁的淡淡感伤,青春就这样消散在在万家灯火后,独自回家的微风里。
打完球,开着车,吹着风,听着老歌,这可不就是我的黄金时代:
自从相思河畔见了你,
就像那春风吹进心窝里,
我要轻轻地告诉你,
不要把我忘记,
自从相思河畔别了你,
无限的痛苦埋在心窝里,
我要轻轻地告诉你,不要把我忘记。
秋风无情,为什么吹落了丹枫,
青春尚在,为什么毁退了残红?
啊,人生本是梦.。
自从相思河畔别了你,
无限的痛苦埋在心窝里,
我要轻轻的告诉你,
不要把我忘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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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犹未尽妙曲终。
拨云见日抒旖梦,
物竞天择觅郎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