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第五届首都“斯帝卡—丽华快餐杯”乒乓球团体邀请赛——竞赛规程
已有 2927 次阅读 2019-12-27 13:29一、主办单位
斯帝卡(北京)体育用品有限公司
丽华快餐集团有限公司
二、承办单位
北京华鼎丰盛乒乓球俱乐部
三、协办单位
《开球网》总站
四、协办媒体
《乒乓王国》
《乒乓世界》
斯帝卡微乒乓
乓网
博乒网
快乐乒乓网
爱聚网
五、比赛地点
北京华鼎丰盛乒乓球俱乐部
(北京石景山区香山南路111号,检察官国际交流中心体育馆)
六、比赛时间
2020年02月16日 9:00——17:30
七、比赛项目
本次比赛为STIGA三人团体赛。
比赛只设一个组别16支队伍,报名额满截止。
参赛人员不可兼队报名,上场队员必须符合相关规定。
八、参赛资格
地区不限,男女不限,每队可报3—4人,每场比赛由三名队员上场。
参赛的所有人员在开球网年度积分不得低于1700分。
参赛运动员年龄上限为60周岁(196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参赛运动员以本人身份证姓名为准。
九、录取名次及奖励
冠军队:奖杯、奖牌、奖金(3000元)+3000元奖品
亚军队:奖杯、奖牌、奖金(2000元)+2000元奖品
季军队:奖杯、奖牌、奖金(1000元)+1000元奖品
第四名:1000元奖品
并列第五名(5名至8名):500元奖品
★注:奖品由斯帝卡公司统一配发,配发奖品不做调换,所得奖品归全队所有。
十、竞赛办法
比赛执行2016《乒乓球竞赛规则》。
1、 比赛采用小组循环加二阶段淘汰赛的方式进行,前两名进入淘汰赛。
冠亚军决赛前的比赛为三场二胜制,上场顺序为:
第一场A——X
第二场B+C——Y+Z
第三场B或C—— Y或Z
冠亚军决赛开始为五场三胜制,上场顺序为:
第一场A—— X
第二场B —— Y
第三场C+A(或B)—— Z+X(或Y)
第四场B(或A)—— Z
第五场C ——Y(或X)
每名队员最多参加2场比赛
2、每局比赛11分制。半决赛之前的比赛采用每场三局两胜;半决赛开始采用每场五局三胜。
3、比赛使用STIGA 40+mm白色有缝塑料乒乓球(国际乒联认证)。
十一、报名办法
1、由报名人员填写报名表发至电子邮箱E-mail: [email protected]
2、报名费50元/人。缴纳方式如下:
1)微信转账:张斌(zball1029):13810101654;
3、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0年2月9日
4、每名队员发放STIGA比赛服一件。
★备注:报名信息填写完整方可报名,信息不全不予以报名。
十二、抽签分组
组委会于2020年2月16日早8:20分在比赛现场签到并抽签分组,同时发放服装。迟到的参赛队将由工作人员代为抽签。
十三、竞赛要求
1. 参赛队员必须穿着斯帝卡比赛服方可上场比赛。
2. 比赛当天,运动员必须携身份证或能够证明自己身份的有效********以备查验,裁判员有权要求参赛运动员出示相关********,拒绝出示的按弃权处理。
3. 所有参赛队员必须符合积分要求的规定。
4. 如发现虚假瞒报的情况,组委会将即刻取消其参赛资格和相应成绩,主办方将收回其所获得的荣誉和奖励并通报。
5. 比赛和领奖都需要穿STIGA服装,否则做弃权处理。
6. 由于参赛人数较多,主办方不能保证每位参赛队员最终领取的参赛服与报名时所提供的尺码完全一致,请所有参赛者谅解。
7. 本场团体赛要求各队到场队员不少于3人,否则比赛允许按现有人数进行,但该场团体比赛的结果按不足3人参赛队弃权处理。
8. 申诉流程:本赛事接受按规则规定的申诉,参赛队队长要以书面形式说明申诉原因,并交纳申诉费(人民币500元)如该队申诉内容成立,申诉费一并退回,若申诉内容经组委会调查确认不实,申诉费不予退回。
9. 运动员须穿着浅色底运动鞋方可进入赛场。
十四、安全须知
1、参赛者应根据身体状况适度运动,以免出现运动过量所带来的危险。
2、未成年人参赛或前来观摩时须有成年人看护,并对其安全负责。
3、患有心脏病、高血压及心脑血管疾病等的人员,请严格自律勿参与比赛。如果比赛现场出现意外,后果自负。
4、 保管好个人物品谨防遗失。
5、 所有来宾请配合管理人员的工作。
★凡参赛者均视为已经详细阅读《安全须知》,并愿意遵照执行。
十五、交通路线
1、乘坐318路、347路、664路、快速直达专线83路、运通101线、运通112线,在西下庄东站下车后路北检察官国际交流中心大院内。
2、自驾前往请导航“检察官学院香山校区”。
3、赛场停车位有限,每参赛队提供1个名额,可以在院内免费停车。其余车辆可前往附近的整形医院收费停车场停放(4元/小时)。
十六、最后解释权归组委会所有。
报名表
序号 | 队名 | 姓名 | 年度积分 | 身份证号码 | 电话 | 服装号 |
1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请注明领队
发表评论 评论 (3 个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