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北京晨报•红双喜杯 俱乐部联赛A级联赛参赛须知
已有 638 次阅读 2014-10-24 00:02第二届北京晨报·红双喜杯
俱乐部联赛A级联赛参赛须知
一. 参赛资格认定
1. 确认参赛
2013年联赛1-8名球队需在规定时间内向组委会发送电子邮件,告知是否参加本年度A级联赛,超过截止时间仍未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参赛资格,组委会将依据《A级联赛替补球队产生办法》,补足8支参赛队。
截止时间:2014年10月31日
电子邮件地址:[email protected]
2. 资格认定
确认参赛俱乐部需提交以下材料:
俱乐部名称、负责人及联系方式、主场所在地及具体位置
A.如上述任一事项与2013年联赛不符,均需在邮件内说明理由,否则视为放弃参赛资格。
B.涉及俱乐部负责人变更,需在2014年10月31日前向组委会提交新老负责人双方签字认可的书面确认书,否则视为放弃参赛资格。(注:2013年负责人以当年向组委会报名时所列负责人姓名为准)
C.涉及主场变更的俱乐部,需符合本须知第三项《俱乐部参赛条件》的要求,经组委会审核,方可获得参赛资格,否则视为放弃参赛资格。组委会原则上不接受与其他A级联赛俱乐部主场重合的申请。
D.涉及负责人及主场同时变更的俱乐部,需在新主场满足《俱乐部参赛条件》的基础上,负责人变更确认书方为有效。
E.A级联赛俱乐部不得以任何形式重复组建俱乐部参加本级别联赛。
3.参赛押金
为保证赛事顺利进行,经组委会审核通过的参赛俱乐部,需在接到组委会电话确认通知后2日内缴纳参赛押金1000元,否则视为放弃参赛资格。组委会将在发放第一次俱乐部补助时退还,如未参赛,将不予退还。
二. 主办方的承诺
1.参赛俱乐部补助
A.1—4名:每队7500元
B.5—8名:每队4500元
2.装备及奖品奖励
A.主办方提供所有参赛运动员的比赛短袖上衣一件及球袜两双。
B.主办方提供所有比赛用球。
C.冠军和亚军将分别获得价值3000元和2000元的红双喜专业产品。
D.总冠军将获得总决赛比赛用红双喜彩虹球台一张。
E.总冠军及亚军各获奖杯一座,其他6支参赛俱乐部各获奖牌一幅。
3.裁判团队
每场比赛,主办方将派出有经验等级的裁判员执法。
4.形象宣传
本次比赛期间,北京晨报将以专版及新媒体形式对各参赛俱乐部进行详细推介,实时跟踪各队比赛进程,开球网也将对赛事进行全面报道。此外,主办方还将邀请平面、电视、广播及网络媒体对赛事进行报道。
5.保险
主办方将在比赛日为每名参赛运动员缴纳保险。
三.俱乐部参赛条件
1.北京六环内有一定会员规模的乒乓球馆及有固定主场的网络乒乓球球友会。
2.场地规格:原则上赛场区域不小于长
3.运动员席:球台端线两侧第一排各摆放5把带靠背座椅。
4.观众席:原则上两侧端线第二排及比赛场地挡板外侧,设置不少于30个座位。
5.照明:原则上比赛球台的亮度不低于500勒克斯。
6.室温:原则上不低于20摄氏度,不高于30摄氏度。
7.其他:
A.参赛俱乐部需保证主场场地使用的连贯性。
B.参赛俱乐部需有明确的具体负责人和联系人。
C.参赛俱乐部需确保运动员身体健康,赛前进行必要的体检。
D.参赛俱乐部需与主办方签订主场责任书。
E.参赛俱乐部主场比赛时,需悬挂赛事横幅(“北京晨报·红双喜杯A级联赛XX赛区”字样);
F.参赛俱乐部需张贴赛事海报(不少于6张);
G.参赛俱乐部需适度保障主办方及赞助商权益,比赛所用场地需遮挡赞助商同业竞争者的标识和广告。
H.参赛运动员必须穿着主办方提供的比赛服装上场比赛。
四.特别说明
1.本次比赛不收取参赛俱乐部报名费。
2.参赛运动员名单将在赛事合作网站进行3天公示。
3.本次比赛不实行参赛证制度,参赛运动员上场前需向当值裁判出示有本人照片的有效身份证件。
4.运动员名单公示结束后不得更换运动员。
5.参赛运动员不得报名参加本年度B级联赛和升级挑战赛。
6.具体参赛详情见竞赛规程。
五.本须知的解释权归组委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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