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赛介绍
“相约幸福成都”第 25 届中国大学生乒乓球锦标赛
丁组(超级组)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
二、承办单位
第 31 届世界大学生夏季运动会执行委员会
成都大运会高新赛区委员会
成都高新区管委会
三、执行单位
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乒乓球分会
成都大运会高新体育中心乒乓球场馆中心
成都市全国重点乒乓球运动学校
成都市乒乓球运动协会
兴三峯乒乓球模型运动俱乐部
四、竞赛项目
男子团体、女子团体、男子单打、女子单打、男子双打、
女子双打、混合双打七个比赛项目。
五、竞赛日期、地点
5 月 17 日—21 日,高新体育中心
六、参加办法
1.各参赛学校限报领队 1 人,工作人员 1 人,教练员
男、女队各 1 人,一级(含)以上随队裁判员 1 人。
2.各参赛学校可报 5 名男运动员和 5 名女运动员;报
名运动员请按技术水平由高至低排列。
3.团体比赛允许报 2 人。
4.每名运动员最多参加 3 个项目的比赛(如:参加男
团、男单和混双,就不能参加男双的比赛)。男、女单打限
报 4 人;男、女双打和混双比赛限报 2 对。
5.双打项目不得跨校配对。
6.运动员按资格规定的条款报名参加相应的组别。一
名运动员只允许参加一个组别的比赛,一旦参加高组别的比
赛,不得再回到原组别比赛。
七、参赛资格
(一)基本条件
1.参赛运动员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公民,并
按照教育部关于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的有关规定,
经考生(户口)所在地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审核
录取的在校全日制学生(含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
2.思想政治进步,遵守运动员守则,文化课考试合格、
经运动员所在学校医院检查证明身体健康并适宜参加所报
名项目比赛者。
3.属于进修班、干训班、专修班、短训班、培训班、
代培班和电视大学、函授大学、夜大学、职工大学、自修大
学、体育运动技术学院等所有成人高等教育系列的学生以及
由这类院校转入普通高等院校的学生,均不得参加本次比赛。
(二)报名资格
1.凡参加过中国超级俱乐部联赛、中国乒乓球俱乐部
甲 A 比赛及参加全国乒乓球锦标赛(不包括锦标赛预赛)、
全运会(包括全运会预赛)的运动员(包括注册、报名和参
赛),可报名参加本组别比赛,被学校二本线及 65%录取的
运动员除外。
2.所有报名参赛运动员的报名组别,均以报名运动员
所在学校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的招生名额办法为准。
研究生以该运动员本科入学时的招生录取办法为准。
八、注册及报名办法
(一)会员单位注册
所有参赛运动员所在学校必须为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
会 员 单 位 , 并 在 《 中 国 学 生 体 育 信 息 服 务 系 统 》
(www.nssc.org.cn)中进行网上会员单位注册。香港特别行
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参赛运动员不受此限。联系人:中国
大学生体育协会 协会事务部联系人:孙变丽,电话
010-66093753。
(二)报名办法
请参赛院校于 5 月 7 日 16:00 前将报名表电子版(竞赛
规程和报名表(见附件 1)可在中国学生体育网下载
www.sports.edu.cn)发送至 [email protected](邮箱地址均
为小写拼音字母,邮箱有自动回复功能)。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于洪越,010-66093730。
2.中 国 大 学 生 体 育 协 会 乒 乓 球 分 会 : 刘 文 珂 ,
13611887448。
3.承办单位联系人:张旻茜 13088008603。
九、竞赛方法
1.团体赛分两阶段进行。第一阶段采用分组循环赛,
第二阶段采用淘汰赛决出 1—8 名(第三名、第五名并列)。
2.团体赛均采用斯韦思林杯赛制,比赛次序为:
(1) A——X
(2) B——Y
(3) C——Z
(4) A——Y
(5) B——X
3.单项比赛均采用单淘汰赛。
4.采用中国乒乓球协会最新审定的《乒乓球竞赛规则》。
5.所有比赛均采用五局三胜、11 分制。
6.比赛使用红双喜牌、三星、白色最新材料乒乓球。
十、奖励办法
1.男、女团体前三名颁发奖杯、奖牌和证书;前八名
颁发证书;
2.单项前三名颁发奖牌和证书,前八名颁发证书。
3.大会将评选体育道德风尚集体、体育道德风尚运动
员和裁判员,评选办法另行通知。
十一、技术官员、裁判员选派
根据《关于印发〈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裁判员选派管理
办法〉(试行)的通知》及《关于印发〈中国大学生体育协
会运动员资格审查办法〉(试行)的通知》。资格审查委员会
和仲裁委员会成员,裁判长、副裁判长、骨干临场裁判员,
由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乒乓球分会选派,报中国大学生体育
协会批准。不足部分由承办单位选派,费用由承办单位负责。
十二、报到
1.技术官员和裁判员报到时间:5 月 14 日;报到地点:
另行通知;联系人:张文萍,13980574116。
2.运动队报到时间:5 月 15 日,报到地点:另行通知;
报到联系人:黄俊屹:13402882803。
十三、经费
1.各参赛队城市间往返交通费用自理。食宿由组委会
统一安排,负责提供食宿服务的酒店由成都市全国重点乒乓
球运动学校招投标确定,标准为 248 元/人/天,参赛人员费
用自理。
2.所有参赛队须严格按照规程规定的报到日期报到和
离会(5 月 15 日—5 月 21 日),并按要求参加领队教练员联
席会、开、闭幕式。中途离会或逾期报到者,不予退款。编
外人员恕不接待。
3.参赛代表队需按照防疫要求,抵达酒店后必须接受
核酸检测,未出核酸检测结果前所有人员须在各自房间隔离,
检测报告为阴性后方可离开房间。检测费用由赛区场馆中心
负担。
4.每个参赛单位到会时须交纳比赛保证金 2000 元。除
在比赛期间违反运动员参赛资格规定及在大会期间违反大
会各项纪律等的不良行为外,保证金将如数退还。
5.各参赛单位有权对有异议的运动员资格问题提出申
诉,申诉时可向资格审查委员会提交由领队签名的书面申诉
书,同时缴纳申诉费 2000 元。申诉费作为调查取证工作经
费,如果胜诉则退还申诉费;如败诉则申诉费不再归还。
十四、疫情防控管理
1.各参赛队须填写《新冠肺炎流行病学调查表》(见附件
2)。
2.各参赛队要严格遵守国家和比赛地常态化疫情防控要
求,确保比赛安全,确保师生健康。
3.各参赛单位须为参赛人员配备足够的口罩、洗手液等
防疫用品。同时所有参赛人员往返途中必须全程佩戴符合防
疫要求的口罩。
4.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各参赛队须按本次赛事运动队
疫情防控指南相关规定执行。
5.各参赛队须自觉遵守赛区封闭管理的规定,比赛期间,
以集中封闭的方式进行管理,只在固定场地、住地活动,未
经组委会批准,不得擅自离开上述场所。
6.各参赛队须抵达报到地点后第一时间整队进行核酸检
测,未出检测结果前所有人员在房间等候,不得私自外出。
十五、其他
1.报到时必须出具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名单或学校网站
高水平招生公示截屏打印稿或加盖学校公章招生大表以及
运动员本人学信网截屏打印件等能充分证明报名组别的材
料。
2.参赛运动员须带好第二代身份证原件(临时身份证
不予受理)。
3.保险单据。所有参赛人员必须在学校所在地保险公
司办理保险(含比赛期间及往返比赛地途中)。
4.健康证明。
5.报名报原件(加盖学校公章)。
6.新冠肺炎流行病学调查表、自愿参赛责任及风险告
知书、疫情防控承诺书、运动队疫情防控承诺书(见附件 2-5)
7.核酸检测证明(赛前 7 天内有效证明)
8.以上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者不得参赛。
十六、本规程解释权属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未尽事宜
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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