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中国乒乓球协会会员联赛总决赛竞赛规程
已有 134 次阅读 2019-11-05 08:55转自北京孟大夫
一、主办单位:中国乒乓球协会
河南省体育局
郑州市人民g1o1v1
二、承办单位:河南省乒乓球网球运动管理中心
河南省乒乓球协会
郑州市体育局
三、协办单位:河南大河搏冠体育产业有限公司
四、赞助单位:李宁(中国)体育用品有限公司
上海红双喜股份有限公司
五、比赛时间和地点:时间:12月11:15日
地点:河南省郑州市奥体中心
六、竞赛项目:
(一)团体比赛项目:
1、29岁以下组男子团体
2、30岁组男子团体
3、40岁组男子团体
4、50岁组男子团体
5、60岁组男子团体
6、65岁组男子团体
7、70岁以上组男子团体
8、29岁以下组女子团体
9、30岁组女子团体
10、40岁组女子团体
11、50岁组女子团体
12、60岁组女子团体
13、65岁组女子团体
14、70岁以上组女子团体
(二)单打比赛项目:
1、29岁以下组男子单打
2、30岁组男子单打
3、40岁组男子单打
4、50岁组男子单打
5、60岁组男子单打
6、65岁组男子单打
7、70岁以上组男子单打
8、29岁以下组女子单打
9、30岁组女子单打
10、40岁组女子单打
11、50岁组女子单打
12、60岁组女子单打
13、65岁组女子单打
14、70岁以上组女子单打
七、参赛办法:
(一)参赛资格:
1、获得各分站赛团体、单打各组别前三名的俱乐部将获得参加总决赛的资格,取得总决赛团体比赛资格的运动员,均可报名参加单打比赛。如同一支队伍(队员相同)或个人在两站(或两站以上)比赛中均获参加总决赛资格,取最好名次的一站成绩;如各站比赛成绩相同,则取最早一站的成绩;其它站比赛的出线队伍或运动员依次递补(名次相同时承办赛区的队伍或运动员优先递补)。
2、如同一支队伍(队员不完全相同)在两站或两站以上比赛中均获得参加总决赛资格,由代表队自行选择其中一站运动员参加总决赛,一经选择不得增补或替换运动员。
3、参加总决赛团体赛的运动员必须是代表该俱乐部参加过2019年会员联赛分站赛团体比赛并取得总决赛资格的运动员,不允许增补或替换运动员。每名运动员每一年度只能代表同一个俱乐部、同一年龄组、同一队参加会员联赛。同一俱乐部同年龄组不同队的运动员,不得重新组合。
4、2019年“全国历史文化名城”比赛单打各组别前三名运动员有资格参加总决赛相应组别单打比赛。
5、参赛运动员凭二代身份证、港澳通行证、护照、军官证等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参赛。
6、团体比赛允许运动员参加低于本年龄组别的比赛,单打比赛不得跨组,一经发现组委会有权做出调整。
7、获得总决赛参赛资格的俱乐部和运动员如因故不能参赛,则视为弃权,根据其取得参赛资格的分站赛相关组别名次依次替补。
8、严禁冒名顶替、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本人和其代表俱乐部的比赛资格。
9、关于保险的规定:
(1)所有参赛人员必须是身体健康者,参赛人员应根据自身身体条件,天气和地理等方面的情况,量力而行参加比赛。
(2)所有参赛人员应由参赛单位或个人自行提前办理比赛期间的人身意外保险,否则,一切后果自负。参赛人员报到时,应出示保单原件,提交保单复印件。
(3)所有参赛人员必须与承办单位签订《安全责任书》。
(二)报名:
1、各参赛俱乐部和个人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报名方式请查询中国乒乓球协会官方网站(www、ctta、cn)发布的补充通知。报名后必须与报名联系人电话确认报名信息是否清楚、准确、完整。
2、承办单位于赛前将补充通知发布到中国乒乓球协会官方网站(www、ctta、cn)。补充通知将详细注明报名时间、比赛信息、领队会信息、场馆信息及周边若干酒店信息等,以方便参赛队自行解决食宿,并按时参加比赛。
3、报名如有变动请及时在报名系统自行更改,比赛开始前7天24:00不再受理更改报名。如未参加比赛又没取消报名的代表队或运动员将被列入今后停赛名单。
4、所有俱乐部必须派代表参加赛前领队会,领队会的时间和地点将在补充通知中公布,请注意查看中国乒乓球协会官方网站。因故不能按时参加领队会的必须通知组委会。领队会只进行抽签,不接受更改名单。
5、团体比赛每个俱乐部可报领队1名、教练1名。每个队运动员最多可报5名,最少报2名。
6、在团体或单打比赛中,参赛运动员只能参加一个组别的比赛。
(三)参赛费用:
1、竞赛服务费:
50元/人(团体);
30元/人(单打)。
注:西藏地区的运动员参赛免收竞赛服务费。
2、比赛实行竞赛与接待工作分离的方式,承办单位只负责竞赛工作,不向参赛队提供食宿、交通等各项接待。请参赛队自行安排好食宿、票务、往返比赛地城市交通以及市内交通等相关事宜。
八、竞赛办法:
(一)比赛执行中国乒乓球协会最新审定的2016年《乒乓球竞赛规则》。
(二)团体比赛采用斯韦思林杯赛制,每场团体比赛五场三胜制,70岁以上组每场比赛三局两胜制,每局比赛11分制。其它组别每场比赛五局三胜制,每局比赛11分制。
出场顺序为:A—X,B—Y,C—Z,A—Y,B—X。
(三)70岁以上组单打比赛采用三局两胜制,每局比赛11分制;其它组别单打比赛采用五局三胜制,每局比赛11分制。
(四)团体和单打比赛均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分组循环,每个小组不得少于4个队或4个人;第二阶段采取淘汰赛,决出前16名,3~4名进行附加赛,5~8名并列第5名,9~16名并列第9名。
(五)在团体比赛中,每个队只允许一名长胶队员上场。
(六)如各组别团体比赛报名队伍不足4个队,单打比赛报名人数不足8人,组委会有权对该组别比赛做出调整。
(七)参加团体比赛的俱乐部应统一着装。
九、比赛器材:
(一)球 台:中国乒乓球协会批准的比赛用台。
(二)乒乓球:中国乒乓球协会批准的比赛用球。
十、录取名次和奖励:
(一)团体比赛:
1、团体比赛按各组别录取名次,并给予奖励。
2、团体比赛参赛队在24个队(含)以上,录取前十六名;少于24个队多于16个队(含),录取前八名;少于16个队多于12个队(含),录取前三名;少于12个队多于8个队(含),录取前二名;少于8个队,录取第一名。
(二)单打比赛:
1、单打比赛按各组别录取名次,并给予奖励。
2、参赛人数在24人以上(含),录取前十六名;少于24人多于16人(含),录取前八名;少于16人多于12人(含),录取前3名;少于12人多于8人(含),录取前两名;少于8人,录取第一名。
(三)获得总决赛团体比赛和单打比赛前三名者可向中国乒乓球协会申请授予业余运动健将称号。
(四)总决赛设总奖金50万元,获奖者应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并由发放单位代扣。各组别奖金金额具体如下:
1、团体比赛:
第一名:10000元
第二名:5000元
第三名:2000元
第四名:1500元
并列第五名:800元
并列第九名:500元
2、单打比赛
第一名:3000元
第二名:1500元
第三名:1000元
第四名:800元
并列第五名:500元
并列第九名:250元
十一、仲裁委员会和裁判员:
1、仲裁委员会主任由中国乒乓球协会选派。
2、裁判长和副裁判长由中国乒乓球协会选派,裁判员由承办单位选派。
十二、本规程解释权属中国乒乓球协会。
发表评论 评论 (0 个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