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国家队金牌教练李隼在指导爱好者拉球时讲了“先撞后摩”的技巧,这个说法再次在业余界引起了激烈的讨论。业余界很多人不理解“先撞后摩”,甚至反对,反对的理由有很多,但大体上可以归纳为两大类,一类说撞击和摩擦是同时产生的,因为不存在绝对的撞击或摩擦;另一类说在击球的瞬间,人不可能做先撞击再摩擦的动作。两类反对的理由有一定的道理,但未必正确。一、不能误解先撞后摩(一)、同时论太绝对业余界有些人反对“先撞后摩”的说法,理由是撞击不可能是绝对的,撞击的同时也有摩擦。这个说法过于绝对了,是在用物理学来界定乒乓球。诚然,乒乓球运动离不开物理学,但也不能绝对化,一绝对化,不仅乒乓球的理论不存在了,即使是物理学都将不复存在。比如,物理学中最基础的力学理论就引入了质点的概念,可有质量无大小的质点在这个世界上存在吗?既然质点都不存在了,是不是我们就能推翻物理学最为基础的理论呢?因此,摩擦比例很小的撞击发生在前,撞击比例很小的摩擦发生在后,在乒乓球领域,我们就可以说达到了“先撞后摩”。世间万物,不可绝对,一绝对就虚无。(二)、时间论太片面有些人反对“先撞后摩”的理由是球拍与球的接触时间极短,只有千分之几秒,击球时从撞击到摩擦,人体是难以完成这两个动作的。千分之几秒的说法,源于上世纪六十年代日本的一份报告,报告中说到了无论是用小力量还是用大力量去击球,球拍与球的接触时间大体不变,均在千分之二秒左右(误差很小)。千分之二秒的数据是正胶的测试,已经过时了,反胶的接触时间已大大延长(只要稍高水平者都能凭感觉体会得到)。不过,尽管反胶极大地延长了这个时间,但对人来说依然极短,不足以让人做出先撞击后摩擦的两个动作。但是,我们不能用人体完成不了这两个动作,就全盘否定乒乓球中就没有“先撞后摩”,因为这个论点并不足以否定我们人体只用一个动作就能达到“先撞后摩”的效果。世间万物,不可片面,一片面就失真。二、确实存在先撞后摩如果我们能抛弃绝对和片面的观点,“先撞后摩”就好讨论了。1.如果不用绝对的观点,“先撞后摩”是存在的。举例来说吧,你从一米高的地方跳到冰面上,落地的瞬间滑到了--你跳到冰面上就是先撞击,随后的滑到就是后摩擦--摩擦很小,不小你也不会摔倒了,这是不是“先撞后摩”呢?2.如果不用片面的观点,“先撞后摩”是存在的。再来举一个例子,你连续爆冲,教练稍压板喂球,球打到教练的球拍上是不是撞击?但你想过没有,如果教练用的是光板,回来的球就是下旋,而这时教练用的是反胶球拍,过来的球是弱上旋,这是为什么?球撞击到球拍以后发生了什么?三、如何做到先撞后摩先来说人体能不能够用一个完整的动作,取得多种效果。如果大家写过毛笔字的话,写天上人间中的天字的最后一笔是捺,写这一笔的时候我们可以逐步向下加力再收力,这一捺也就由细变粗再由粗变细,这样的一个完整的动作也就达到了多种效果。拉球与用毛笔写捺极其相似(当你面对书法家伏案写字时就会明白了),当我们蹬腿转腰时,球拍以较高的速度撞击球,球拍发生形变,球被球拍“吃住”,而手臂此刻正在加速向斜上方挥拍,导致了摩擦比例瞬间增高,这个时候“先撞后摩”不就发生了吗?!特别需要注意的是,击球的瞬间,球拍必须要向斜上方加速,对,是加速!加速是核心(请注意,不是高速是加速哦)!没有加速,摩擦的比例是不会瞬间增高的,也就做不到“先撞后摩”了,而仅仅只是“撞摩”,如果用同样的版型去拉下旋,球就会下网--别看球拍了,不是球拍的问题,是你拉球的时候加速度不够--这也就是有些人“攻球无限好,拉球近黄昏”的最根本的原因之所在。
乒乓—q140390705
2016-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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