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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委员直言“双重国籍”处于潜规则下没人管

已有 578 次阅读    2012-03-09 09:06   标签javascript  css  政协委员  潜规则 
 
 全国政协委员、农工党中央常委、华东师范大学博导叶建农在昨天的小组讨论中提出,“双重国籍”越来越多地成为没人管的“潜规则”现象。他建议针对“双重国籍”,我国要么使之合法化,要么就要认真监管,按照《国籍法》严格“堵死”这种现象,“以维护法律的严肃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定居在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

  “1983年我出国,注销了国内户口,等我回国后,再重新上户口。但现在,我身边很多人,一会儿这个护照,一会儿那个护照。”在昨天农工界委员的小组讨论中,叶建农委员抛出了对“双重国籍”现象没人管的质疑,他直言这种现象目前处于“潜规则”之下。同组的中国科技大学生命科学学院执行院长牛立文委员对此观点表达了赞同,“你讲的这事情,太多了,潜规则怎么操作的没人知道。”叶委员说,大概从上世纪90年代后期,悄悄地,出国不用注销户口了,回国来,一手一个护照,两边都沾光,“这是事实上的双重国籍,每年每月每天都在不断产生这样的现象”。

  2010年,全国政协委员朱世增曾建议修改《国籍法》,有条件地承认双重国籍,以吸引高层次人才和广大海外华人积极参加我国经济建设,从法律上保护全世界华人华侨根本利益。“以前就有政协委员提过建议承认双重国籍”,叶委员说,他个人觉得双重国籍没什么不好,“或许我还赞成”,但这里有法律严肃性的问题,要么使之合法化,要么就把这条路堵掉,但不能“规则不允许,潜规则每天都在进行”,那样法律就成了写在纸面上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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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评论 评论 (5 个评论)

  • 老虎打武松 2012-03-09 10:08
    又是潜规则
  • 豹子王 2012-03-09 10:09
    中国法律规定不承认双重国籍,凡是取得外国国籍的,就自动失去中国国籍。
  • 五零后 2012-03-09 10:11
    豹子王: 中国法律规定不承认双重国籍,凡是取得外国国籍的,就自动失去中国国籍。
    律师说的对呀,大师兄说的对呀
  • 豹子王 2012-03-09 10:20
    我认为应该修改《国籍法》,承认双重国籍。出生在中国的,永远拥有中国籍,鼓励到国外发展,促进国际大融合。但是拥有双重国籍的,要当代表、委员、议员、官员、领导,必须放弃外国国籍。
  • 大威 2012-03-09 12:18
    豹子王: 我认为应该修改《国籍法》,承认双重国籍。出生在中国的,永远拥有中国籍,鼓励到国外发展,促进国际大融合。但是拥有双重国籍的,要当代表、委员、议员、官员、领导,必须放
    要当代表、委员、议员、官员、领导,必须放弃外国国籍。
    太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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