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继科就提提袜子,裁判给予黄牌警告这合理吗?
已有 1375 次阅读 2017-09-05 20:07小编目前只是国家一级裁判,从第一次担任全国大学生锦标赛的裁判到如今,已有好多年,只能说多少还是具备一定的裁判知识和执法经验。这里所述内容,旨在抛砖引玉,有不当之处,还望各位裁判前辈海涵。
回到正题,运动员提提袜子,究竟能不能被黄牌警告?
这肯定要从乒乓球竞赛规则上来找答案。
1)时间限定。
在目前最新的竞赛规则中,并没有对每分之间的间隙时间有明确要求。即运动员从拿球开始,到最后把球发出,规则中没有规定必须在多少秒之内完成,而是全凭临场主裁判掌握。这样灵活的设计,是为了防止出现一些特殊情况,譬如球打到观众席(并不是损坏、遗失),所以,为了方便执行,就让主裁来掌握即可。
2)黄牌警告
裁判规则中,有明确的文字描述,一旦裁判认定运动员的行为属于“不当行为”,是可以立即给予黄牌警告并登记在记分卡上。如果再犯,则出示“红黄牌”,并给对方增加1分。(国际乒联最新规则: http://d3mjm6zw6cr45s.cloudfront.net/2016/12/2017_ITTF_Handbook.pdf)
但执行的时候,通常会有“口头警告”这一说,即裁判对运动员的某些暂不构成“不当”的行为,会口头警告,举例:运动员捡球的时候,脚踢到球(即使是无意),这个行为一般都会被口头警告一次,防止你下次变本加厉把球提远,延误时间。
那么现在的问题来了,运动员提袜子的行为,是否属于不当呢?相信再细致的规则也不可能列出这个提袜子的选项,只能由临场主裁判个人来定。从全运会张继科的比赛中看,当时临场主裁直接对张继科出示了黄牌,给予警告,这个从规则上看,并没有问题。但从执行是否更合理的角度看,小编认为判罚略有严重,简单提醒一句“继续比赛”可能更加合适一些。理由有:
- “提袜子”这一动作,从日常生活经验看,基本是个一次性动作,比起运动员的故意踢远球,拿着球拍不停的扇,自己转圈,摸球台等,简直不是一个可重用的动作呀。如果这个也要被黄牌,那下次运动员衣服出现问题,还处理不处理呢?
- 裁判认定“提袜子”是不当的,应该是认为张继科存在拖延比赛时间(慢慢找状态)。但当时比分刚刚来到 3:2 ,张继科领先,这个多少有点牵强吧。(某运动员世乒赛半决赛的时候,示意球桌上有汗,全场嘘他,也是10:9呀)。另外附带说一句,发球擦网是不能算拖延时间的,呵呵,有本事你发100个擦网。
- 张继科面对此判罚,与裁判理论的时候,裁判老师只是埋头记录(要写下黄牌出示记录),并没有回应。小编作为裁判和某些赛事的运动员来看,更为欣赏那些乐于和运动员交流,给出判罚理由的裁判,而不是通过“回避沟通+盲目坚持”来体现自己的权威、果断和专业。
最后以一个最短的乒乓球段子来结束本文:
问:马琳发球总共分几步?
答:十九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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