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来,许多人以为太阳旗就是日本国旗,“君之代”就是日本国歌,错了,日本一直没有国旗与国歌。根据1946年的日本和平宪法,日本不得拥有军队,不得出兵外国,没有国旗,国歌,也就是说,一切正常国家应该有的标志,日本都没有。出自冷战的需要,日本巧立名目,产生了“自卫队”,但在法理上,这不是合法的军队,也不可执行对外的任务。为了外交上的需要,日本不得不使用太阳旗充当国旗,用“君之代”充当国歌,但这也是不合法的。既然国旗不具备国家的意义,那么日本国旗就与擦桌布,包脚布没有本质的区别;既然“君之代”没有国家意义,那么日本国歌就与一首流行歌曲,甚至与猫叫就没有本质区别了。
为了维护和平宪法,日本左派作了长期的斗争。以左派的一个核心组织 “日教组”(日本教育工会)为例,就一直反对在所有学校中升国旗,唱国歌。
甚至,日本连国名也没有。任何国家都有正式国名:美利坚合众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韩民国,连非洲的小国家也有“马拉维共和国”,“莱索托共和国”。战前日本的国名是“日本帝国”(EMPIRE OF JAPAN),但1946年的和平宪法取消了这个称呼,於是日本就成了世界上唯一没有国名的国家,既不是“日本共和国”,也不是“日本王国”,今天的所谓 “日本”,只不过是一个不合法的暂用名称。
前年,日本国会终於立法有了国旗国歌,“自卫队”不久也要 “正名”为日本军队了,於是日本有了一个正常国家应该有的一切了。但这一切是在违反宪法的前提下进行的,从法律上看,都是不算数的,所有参与为国旗国歌立法的人,从总理,内阁到部长课长都应该判刑坐牢。但是,没有任何一个人受到惩罚,全体日本国民欢天喜地,因为终於有了合法的国旗国歌了。受到嘲笑,冷落,排挤与打击的倒是长期维护宪法尊严的左派。这也就反映了日本左右两派势力此消彼长,右派坐大,民意转右的现实。法不加罪于众,一纸宪法又算得了什么。
下一步,右派还要立法派兵海外( “周边有事法案”就是此雏型),甚至要建造航空母舰,制造核武器。走到这一步,日本不只有了正常国家的一切,而且有了强国大国的一切,但同时和平宪法也就被彻底颠覆了,日本就成为一个有国无法的“无法无天”的“国家”,这同样不是一个法律意义上的国家。
写这个常识小品,是给激进的网友们多一个理由:既然在法律上日本不是一个国家,那么大可以把日本看成是一个原始部落,甚至是流氓土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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