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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北|【规程】2012年湖北省暨武汉市第四届“华中通信广场杯”乒乓球大奖赛

    Admin 已有 720 次阅读   2012-11-19 11:57
    2012年湖北省暨武汉市第四届“华中通信广场杯”乒乓球大奖赛
    竞 赛 规 程
    一、主办单位:
    湖北省老年人体育协会 武汉市工商业联合会
    武汉市体育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 武汉市老年人体育协会
    二、承办单位:
    武汉市乒乓球协会 武汉市通信电子商会
    三、冠名赞助单位:
    武汉华中通信广场统筹
    四、比赛时间和地点:
    1. 时间:2012年11月24日—25日
    2. 地点:武汉体育学院体育馆
    五、比赛项目:
    1、29岁以下男子团体(1983年01月01日以后出生)
    2、30—39岁男子团体(1982年01月01日至1973年12月31日)
    3、40—49岁男子团体(1972年01月01日至1963年12月31日)
    4、50—59岁男子团体(1962年01月01日至1953年12月31日)
    5、60岁以上男子团体(1952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
    6、29岁以下女子团体(1983年01月01日以后出生)
    7、30—39岁女子团体(1982年01月01日至1973年12月31日)
    8、40—49岁女子团体(1972年01月01日至1963年12月31日)
    9、50—59岁女子团体(1962年01月01日至1953年12月31日)
    10、60岁以上女子团体(1952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
    11、厅局级组单打:(不分年龄、男女)
    注:省级单位限副厅级以上行政领导,市级单位限副局级以上行政领导。
    12、嘉宾组单打:(不分年龄、男女)
    凡国有企事业、民营企业等单位无厅局级行政职务的董事长、总经理均可报名参加嘉宾组单打比赛。
    六、参加办法:
    (一)参赛资格:
    1、户口或身份证必须是湖北省内的(不允许借外省运动员参赛,否则一经查出,将取消该运动员及该年龄组团体比赛资格与比赛成绩)。
    2、凡现役专业运动员均不能报名参赛。
    3、各参赛队报名时,须送交参赛运动员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并缴纳报名费(现金):团体300元,单打50元,赛会以缴费为准,未缴费者视为弃权,同时领取相应的纪念品和餐劵(纪念品仅限运动员、教练员)。电话报名和口头报名均无效。各地、市、州报名单可电邮至[email protected]
    4、所有参赛运动员须带第二代身份证或士官证原件参赛,以备临场资格审查。
    5、严禁冒名顶替,弄虚作假,一经查出立即取消本人及代表队的比赛资格。
    6、厅局级组单打必须是省委组织部任命的有正式行政级别的副厅级以上干部(含武汉市委组织部任命的副局级以上干部)。
    (二)报名时间与地点:
    1、报名时间:2012年09月13日至2012年10月10日止。各参赛队务必在该期间将报名表送交到指定地点。逾期不报作自动放弃,不允许补报。
    2、报名地点:
    武汉奥林乒乓球俱乐部:程保武 电话:13907168485
    3、各参赛单位报名单必须用电脑打印,不得手写,并按时送交指定报名点,(报名单请在189邮箱“我的网盘/2012年华中通信广场杯相关资料”中下载,登录用户名密码均为18007134780)。
    4、各参赛队可报教练员1人,运动员限报4名。
    5、厅局级组和嘉宾组运动员除参加本组单打外,可参加符合规程规定的年龄组团体比赛,但均以单打比赛为主,如遇时间冲突,影响比赛进程,必需服从单打比赛。
    6、本次规程可允许大年龄参加小年龄组比赛,但小年龄绝不能参加大年龄组比赛。
    7、本届赛事将于2012年10月13号上午9:30在华中通信广场五楼会议室召开领队会和抽签会(地点:武汉市中山大道715号五楼),请武汉市及省内各地、市、州报名的参赛队届时参加,未能按时到会者均由裁判长代抽,会后不得申诉与变更。
    (三)参赛费用:
    1、报名费:各团体参赛队缴纳报名费300元,厅局级单打和嘉宾组单打每人缴纳报名费50元。各大专院校学生参赛队免报名费。
    2、各参赛队住宿、交通、饮料等费用自理。
    3、赛会期间的人身意外保险费由组委会统一办理(2天)。
    4、赛会两天的中餐由大会免费提供。
    七、竞赛办法:
    1、团体和单打比赛均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进行分组循环赛。
    第二阶段:进行单淘汰赛,决出前八名。(三、四名进行附加赛,五~八名为并列第五名)。
    2、男女团体比赛均采用斯韦斯林杯赛制,五盘三胜11分制。
    3、单打比赛采用五局三胜11分制。
    4、团体比赛中只允许一名队员场上使用长胶。
    八、比赛器材:
    1、球台:中国乒乓球协会批准使用的比赛球台。
    2、乒乓球:中国乒乓球协会批准使用的比赛用球。
    九、录取名次和奖励:
    1、团体比赛各组别按参赛队的数量分别录取名次和奖励。
    2、团体比赛参赛队在24队以上的录取前八名,16-23队的录取前六名,12-15队的录取前四名,6-11队的录取前三名,不足6个队由组委会进行调整。
    3、厅局级和嘉宾组单打比赛录取前八名(三、四名进行附加赛,五——八名为并列第五名)。
    4、男女团体比赛取得名次的队颁发奖金,标准如下:
    (1)、团体冠军: 6000元。
    (2)、团体亚军: 4000元。
    (3)、团体季军: 2000元。
    (4)、团体四—八名: 1000元。
    5、厅局级组和嘉宾组单打取得名次的运动员颁发奖金,标准如下:
    (1)、第一名: 4000元。
    (2)、第二名: 3000元。
    (3)、第三名: 2000元。
    (4)、第四—八名: 1000元。
    6、各组别男女团体冠军和厅局级组嘉宾组单打第一名颁发奖杯和荣誉证书,第二名至第八名均颁发荣誉证书。
    十、仲裁委员会和裁判长:
    1、仲裁委员会主任由武汉市乒乓球协会选派。
    2、裁判长由武汉市乒乓球协会委派。
    十一、其它:
    1、 本次赛会设:优秀组织奖、特殊贡献奖和道德风尚奖。
    2、 本规程解释权属武汉市乒乓球协会。
    3、本规程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湖北省老年人体育协会
    武汉市工商业联合会
    武汉市体育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武汉市老年人体育协会
    武汉市乒乓球协会
    武汉市通信电子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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