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赛 - 北京公益乒乓俱乐部第一届“公益杯”ChinaTT个人积分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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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乒乓球比赛中出现最后名次有并列之说,【无论是国际,国内,正规比赛,以及业余比赛都有并列之说】但是一般都是为了激励代表队或者选手通常采取并列第三的做法,并列第四很少见,比赛如果进行到半决赛,决赛后更不存在并列第四之说,天通苑积分赛乙组成绩的公布就是一个案列,何况没进决赛的选手,又进行啦复赛争三,第四名是事实,5-8名又进行啦对决出现两名后不在复赛可视为并列第五,我认为今后有条件能分出名次的可不用并列之举,这样即能体现出竞技比赛的公平,公正,更能激励,调动选手的再次参赛的积极性。再者天通苑的比赛成绩公布更不应该把真正获得第四的选手,排名放在最后有失公允。关于并列排名应该查每盘局分,有条件的查局小分,也可以查胜负关系来确定。[本话题由 空谷 于 2014-06-27 10:13:19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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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问题简单化,再简单不可违背通知中名次录取规定,本次比赛老江第四名无可非议,今后不能犯违背通知的小错误。通知规定录取前六名,三四名,五六名用附加赛给打出来, 一切按通知精神办理。[本话题由 郝运基 于 2014-06-22 10:12:39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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郝运基: 简单问题简单化,再简单不可违背通知中名次录取规定,本次比赛老江第四名无可非议,今后不能犯违背通知的小错误。通知规定录取前六名,三四名,五六名用附加赛给打出来, 一说得对,有问题可以商量,对提出问题人的态度不能太强势,强加于人,有不适宜的地方要敢于认错,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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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kaiqiu.cc/home/space-event-id-2850-view-game.html, 请各位球友看一下比赛成绩报表,打开链接 [本话题由 冰城 于 2014-06-22 12:15:18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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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赛规则有关并列的解释,是对的,但是实际在比赛中的操作有的于解释不符,我认为,并列的运用是有规则的,第一,是有并列的范围,比如并列第三,那是在前四名之内,1.2名决出后,组织者考虑多种因素不进行争三,即为并列第三。第二,已经决出名次的不能再采取并列【天通苑乙组的比赛结果就是例子】第三,并列是向上但他不是无限制的向上只是在它的范畴之内如前四名已决出,组织者要取前六名,后两名由没进前四的四名选手对决出现两名,组织者不需要实际排名【应由组织者来定】不再进行比赛可谓并列,但这个并列不能超出他的范围【5-8名的比赛】即并列第五,如果组织者要求继续争赛决出5.6,有一人不想打啦,那不参加比赛的为弃权他就是第六,两人都不想打那组织者也可用并列之举并列第五。第三,并列情况既成事实,组织者在发布公告时要注意:并列者的发布顺序,要按实际比赛的成绩来定以此激励选手,公正公平,以上就是说比赛只要进行啦半决赛,决赛这个程序就不会出现并列第四的现象。
[本话题由 冰城 于 2014-06-24 06:18:30 编辑] [本话题由 冰城 于 2014-06-25 19:00:35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