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全国乒乓球锦标赛(决赛)
竞 赛 规 程
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2015年10月5日至12日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举行。
二、竞赛项目
男子团体、女子团体、男子单打、女子单打、男子双打、女子双打、混合双打。
三、参加单位
(一)获得2014年全国乒乓球锦标赛团体前16名运动队。运动队名单如下:
男队:上海,解放军,北京,山东鲁能,鲁能青岛,广东,天津,河北一队,四川,江苏,湖南,福建,上海青年,河北二队,黑龙江,辽宁;
女队:黑龙江,四川,山东,北京,解放军,辽宁,河南,山西,湖北,浙江,广东,武汉,云南,陕西,广西,江苏。
(二)香港队可报名参加比赛,一切费用自理。
(三)获得2015年全国乒乓球锦标赛预赛男、女团体前8名的运动队。
四、参加办法
(一)每个参赛单位可报领队1名,男、女队教练各1名,男、女运动员各5名。
(二)凡在第30届奥运会和2015年世乒赛中获得各项比赛金、银、铜牌的选手,以及在2015年9月国际乒联公布的世界优秀选手排名中前16名的选手,可代表原单位参赛,不占原单位报名名额。
(三)报名参赛的每一个团体至少应有直拍打法的男、女运动员各1名(直拍快攻包括使用正胶、生胶、反胶和长胶,男运动员削球可代替直拍快攻打法)。
(四)男、女团体最多可各报5名运动员。
(五)男、女双打项目不允许跨单位配对参赛,省、区、市同时参赛的一、二队视为不同单位。
(六)只有男队或女队进入决赛的单位,允许跨省市配对参加混双比赛。
(六)参加本赛事的所有人员须身体健康,适合参加本次竞赛,并自行投保人身意外伤害事故保险。
五、竞赛办法
(一)男、女团体赛均采用现行斯韦思林杯的比赛方式。
(二)男、女团体赛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进行小组循环赛,根据2014年全国乒乓球锦标赛决赛团体名次以及2015年全国乒乓球锦标赛预赛名次进行抽签;小组赛每组前2名将进入第二阶段,第二阶段比赛为淘汰赛。
(三)五个单项比赛均采用淘汰赛,单打项目采用7局4胜制,双打项目除半决赛、决赛采用7局4胜制外,其它轮次均采用5局3胜制。
(四)比赛执行国家体育总局乒乓球羽毛球运动管理中心最新审定的《乒乓球竞赛规则》。
(五)比赛用球为白色三星塑料球。
(六)本次比赛将进行球拍检测。
六、录取名次与奖励
男、女团体赛均录取前8名,各单项比赛录取前5名(第3、第5名并列)给予奖励。
七、报名与报到
(一)实行网上报名,请各单位在中国乒协官方网站(tabletennis.sport.org.cn)下载《2015年全国乒乓球锦标赛补充通知》和《全国乒乓球比赛报名表》,并按照补充通知要求进行报名。
(二)团体抽签结果公布后,将不允许更改团体运动员名单。
(三)报到:具体报到时间和地点另发补充通知。
八、裁判员
(一)裁判长1名,副裁判长4名,裁判长助理2名,骨干裁判员8名由中国乒协选派。
(二)北京,天津,辽宁,吉林,内蒙古可选派1名国家级以上裁判员,参加大会裁判工作,所有费用由大会负担。
(三)2015年在中国乒协进行裁判员注册的单位可选派1名裁判员(至少是国家级裁判员),食宿和酬金由承办单位提供,其它费用由派出单位负担。
(四)裁判员不足数由承办单位选派。
(五)裁判员报到时,必须遵守差旅费报销的相关规定,并随身携带裁判等级证章、证书和中国乒协统一制作的裁判服,不符合等级要求和不按时报到者,不予接待,费用自理。
九、国家队教练参加大会调研工作。
十、本规程的解释权属中国乒乓球协会。
(来源:华奥星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