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组 - 业余赛事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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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办单位:天津市体育局
二、承办单位:天津市乒乓球运动管理中心
三、分站赛比赛日期:3月24日、4月21日、5月19日、7月21日、8月18日、10月27日共进行6站
四、总决赛比赛日期:11月(4天)进行。
五、比赛地点:待定
六、比赛项目:
㈠、积分赛项目:男子单打、女子单打
㈡、总决赛项目:男子团体、女子团体
男子单打、女子单打
男子双打、女子双打
七、比赛组别:
㈠、单打组别:青年组(1995年-2000年)
少年甲组(2001年-2003年)
少年乙组(2004年以后)
㈡、总决赛团体组别:青年组1995~2000年;少年组2001年以后
㈢、总决赛双打组别:青年组1995~2000年
八、参赛资格和报名办法:
㈠、在天津市乒乓球运动管理中心注册的运动员并通过资格审查,可报名参加每站积分赛,骨龄和二代身份证以大的年龄为准。
㈡、优秀运动队运动员不可以参赛,市体校生可以代表原输送单位参加比赛。
㈢、经批准的未注册运动员和新注册的外地运动员(以第2代身份证为准)可以参加积分赛分站赛,不能参加总决赛。
㈣、参赛单位于每站比赛前6天将参赛报名单以电子邮件、传真、或现场报到天津市乒乓球运动管理中心竞训科(电话口述报名无效)。
㈤、抽签编排结束以后不允许变更报名。
㈥、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比赛时间,由乒乓中心负责在网上QQ群内进行通知,并进行相应调整。
㈦、报名费:
1、分站赛每人每站50元,经批准的未注册运动员每人每站80元。
2、总决赛每人30元。
㈧、
九、比赛办法:
㈠、比赛采用分组循环或淘汰附加赛的方法。
㈡、比赛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乒乓球竞赛规则》。
㈢、比赛使用白色40毫米指定用球。
㈣、各组人数不足以进行比赛时,由主办单位负责调整合并,不另行通知。合并组比赛以后积分单独计算。
㈤、分站积分赛不执行暂停的规定。
十、总决赛和各站奖、罚积分的方法和奖励方法:
㈠、每站得分=(参赛人数-名次)+1。
㈡、每站前三名分别获得额外5分、3分、2分奖励分。
㈢、每站比赛过程中弃权,本站积分按最后一名1分计算。
㈣、距开赛不足48小时(天津乒协QQ群正式公布秩序册以后)宣布不能参加比赛,该名运动员本站比赛扣减20分,全年出现两次扣减20分取消进入总决赛资格。
㈤、总决赛
1、参赛超过八人(对、队)均录取前八名,参赛不足八人(对、队)含八人(对、队)减2录取名次,参赛不足三人(对、队)取消设项。
2、青年组可按照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等级制度》的相关规定审批授予等级运动员称号。
十一、进入总决赛方法:
㈠、直接进入单打总决赛运动员,必须参加全年4站以上积分赛和全年积分总排名在前24名的选手。
㈡、单打总决赛人数不足时,按差额人数从排名第25名选手开始递补进入总决赛。
㈢、总决赛团体和双打比赛参赛选手必须参加全年3站以上积分赛。
㈣、团体总决赛每个团体可报4名运动员,各组最多可报2个团体。
㈤、双打总决赛每个单位可报3对选手,直接进入单打总决赛的不占双打名额。
㈥、总决赛协办单位各组别可增报1名外卡选手参加比赛。
要求(需符合一个条件):
⒈参加4站以上,排名不限。
⒉排名前24名的选手,参赛站数不足。
十二、申诉:必须按照规则规定有权申诉的人,以书面形式进行(同时出示相关材料),申诉方同时交纳2000元申诉保证金,胜诉后退回保证金,败诉不退保证金。应诉方因资格弄虚作假败诉,将给予全市通报批评或取消全年参加各种比赛资格的处罚。
十三、裁判长和主要裁判员由主办单位选派,参赛单位可随队选派1名二级以上裁判员(40岁以下),组委会统一提供工作餐。
十四、本规程未尽事宜由主办单位进行修改、解释和补充。
十五、联系方式:
㈠、电话(传真):24148820
㈡、天津市乒乓球运动协会QQ群号(负责人或教练可加入):
天津市乒乓球运动管理中心
2013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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