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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规程】2015年惠州市第23届“乒协杯” 乒乓球比赛的通知
静数秋天
已有 1853 次阅读 2015-03-27 12:00
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进一步推动我市全民健身运动的广泛开展,提高乒乓球运动水平,增进友谊,增强体质,市体育局、市教育局、市国文办、市乒乓球协会拟于今年4月 23—26日联合举办2015年惠州市第23届“乒协杯”乒乓球比赛。欢迎广大乒乓球爱好者踊跃报名参赛。
2015年惠州市第23届“乒协杯”乒乓球比赛规程 一、时间地点2015年4月23日晚上,24—26日白天在惠州市体育馆C馆举行。 二、竞赛项目(一)公开组:男、女子团体,男子A组单打(39岁及以下)、男子B组(40-49岁)、男子C组(50岁及以上)单打,女子单打;(二)中学组:男、女子单打;(三)小学组:男、女子单打;(四)老年组:男、女子团体;(五)领导组:男、女子单打(分组循环);(六)家庭组:双打(可由夫妻、父子、父女、母子、母女组成);(七)企业组:男、女子团体。 三、运动员资格(一)参赛者应具惠州户籍或一年以上居住证;(二)老年组运动员男须满55岁、女满50岁;(三)男子A组运动员须是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男子B组运动员须是1966年1月1日至1975年12月31日出生者,男子C组运动员须是1965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者。(四)中、小学组为本市在校中、小学生;(五)领导组:副处以上(含待遇);(六)企业组的参赛资格不限;(七)参加者须持有县级以上医院开具的身体健康证明,并自行购买意外伤害险,比赛期间运动员出现意外伤害事故自负。 四、参加办法(一)市、县(区)各机关、学校、企业、各老年人体协、乒乓球传统学校、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均可组队参加;乒乓球爱好者可自由组队报名参加;(二)团体赛每队可报领队、教练各1人,运动员3—5人;参加团体队数、单打人数不限;每人只能参加一个组别的比赛(中、小学生可参加公开组团体赛),但均可兼报家庭组;(三)每人每项交纳报名费50元(学生组免费,乒协会员30元),团体每队300元(团体会员200元);(四)参加者请持身份证、乒协会员证、学生证或一年以上居住证和自愿参赛责任书于2014年4月9日前到以下地点报名:1、惠州市体质测定与运动健身指导站(江北体育馆D馆),联系人:刘锦韬、黄穗,联系电话:2780599;2、惠州市体育总会办公室(南坛北路13号),联系人:刘峥、杨小燕,联系电话:18129600968、13528032957;(五)参加团体赛的各代表队派一人请于2015年4月10日下午16:00到惠州市体育局会议室(群体科旁边)抽签;(六)比赛日程表于4月14日在 市体育局网站http://sports.huizhou.gov.cn/ 发布,请自行查阅。 五、比赛办法(一)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乒乓球竞赛规则;(二)团体比赛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采用分组单循环赛;第二阶段采用淘汰赛;比赛采用(新斯韦思林杯赛制)五场单打)五场三胜制,场序为:(1)A—X (2)B—Y (3)C-Z (4)A-Y (5)B-X;(三)单(双)打比赛均采用单淘汰制;(四)比赛采用五局三胜制;每局11分制;(五)比赛用球为40mm白色双鱼牌乒乓球;比赛不应穿白色运动衣。 六、录取名次:每组每项均录取前八名给予奖励;报名8队(对/人)及以下的,按参加队(对/人)数减二录取。
[本话题由 Admin 于 2015-03-30 08:32:02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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