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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第九届中西部地区乒乓球邀请赛
竞 赛 规 程
一、主办单位:
中国乒乓球协会
中西部地区乒乓球邀请赛竞赛理事会
二、承办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体育局
三、比赛时间:
待定
四、比赛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
五、参赛单位:
山西、内蒙古、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六、竞赛项目:
男、女团体,男、女单打。
七、竞赛分组:
(一)省级领导组(不分性别)
(二)地厅级领导男子组
(三)地厅级领导女子组
八、参赛办法:
(一)各单位按组别报名参赛,每个单位总队数不得超过六个队(每队运动员4人,教练1人)。承办单位总队数不得超过12个队。
(二)参赛运动员应为副厅级以上领导干部,包括行政、军队、院校等单位和国资委所属企业的副厅级以上领导干部。
(三)每位参赛运动员可参加团体和单打比赛。省级领导可以参加地厅级的团体比赛。
(四)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运动队在役运动员不得参加比赛,退役5年以上者除外。
(五)所有参赛人员必须由参赛单位或个人办理本次比赛期间的人身意外保险。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九、竞赛办法:
(一)所有比赛均执行国家体育总局最新审定的《乒乓球竞赛规则》,实行11分,五局三胜制。
(二)团体赛均采用斯韦思林杯赛制(五盘三胜制),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分组循环赛,第二阶段为单淘汰赛,三、四名并列第三名,五至八名并列第五名。
(三)单打比赛在团体比赛结束后进行,采取淘汰赛制,三、四名并列第三名,五至八名并列第五名,九至十六名并列第九名。
(四)团体比赛中,只允许一名长胶队员上场。
十、比赛器材:
(一)球台:中国乒乓球协会批准使用的比赛用台。
(二)乒乓球:中国乒乓球协会批准使用的比赛用球。
十一、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团体赛录取前八名。
(二)单打比赛录取前十六名。
(三)获得各组别前三名者,可向中国乒乓球协会申请授予业余运动健将称号。
(四)单打比赛各组别前三名将获得2015年会员联赛总决赛嘉宾组单打比赛资格。
十三、报名、报到办法:
另行通知。
十四、裁判长,裁判员和仲裁:(一)裁判长由主办单位选派,副裁判长(国家级以上)和裁判员由承办单位选派。
(二)仲裁委员会由各单位乒协秘书长或其委派的代表组成。
十五、经费:
(一)各单位往返交通,食宿,医疗等费用自理。
(二)食宿标准:另行通知。
(三)报名费:参赛运动员应交报名费100元/人。
十六、咨询电话:
联系人:成京秋 电话:010-67179867
十七、本规程解释权归主办单位,未尽事宜另行通知。[本话题由 Admin 于 2015-02-26 14:02:29 编辑]收藏| 举报|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