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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文杯”浙江省第三届乒乓球企业家精英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浙江省体育总会、浙江省乒乓球协会
二、承办单位:温州市体育总会、温州市乒乓球协会
三、协办单位:温州凯文文体用品制造有限公司、温州南浦乒乓球俱乐部
四、竞赛日期和地点:2014年6月13至15日在温州市举行。
五、参加单位:浙江省各企业单位
六、竞赛项目:设团体赛、双打(男女均可)。
七、参赛资格:
(一)凡是在浙江省内工商管理局注册的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企业总经理、董事长(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以上职务均可参加混合团体赛。
(二)以上职务人员可与浙江省内企业员工(非现役运动员),组成配对参加双打比赛。
( 三)名单确认后将在博乒网浙江省乒乓球协会网站公布,如资格问题有假,赛前可以进行举报,核实后取消参赛资格。
(四)参赛者必须随身携带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和由本企业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以便核实。
(五)各参赛单位可报领队(或联络员)1名、教练员1名,混合团体赛可报4人,参加双打人数不限。
(六)团体赛:参赛队伍由各市(区、县)乒乓球协会盖章确认,各市(区、县)组队必须有本地区三人参赛,允许跨地区借用1名企业家共同组队参赛。
(七)凡参赛选手违反参赛资格将取消本次比赛成绩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七、竞赛办法:
(一)比赛采用中国乒乓球协会编译的国际乒联《乒乓球竞赛规则》(2011)
(二)比赛使用三星级白色“红双喜牌”乒乓球。
(三)参加比赛运动员所使用的球拍覆盖物,根据“国际乒联批准的球拍覆盖物(2013—30)”执行,如有违规使用,经核实将取消比赛资格。
(四)团体赛形式采用五场三胜制决出胜负(五场单打)。
1、比赛采用三人制(斯韦思林杯),具体出场顺序是:①A-X、②B-Y、③C-Z、④A-Y、 ⑤B- X;
2、每场比赛采用5局3胜制;
3、比赛分两个阶段进行(具体赛制视报名情况另定)。
(五)双打比赛采用5局3胜制(具体赛制视报名情况另定)。
八、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团体赛、双打各录取前八名,颁发奖杯、证书、奖牌、奖金。
(二)奖金。
团体赛:第一名3000元;第二名2000元;并列第三名1200元;并列第五名1000元。
双打:第一名1000元;第二名800元;并列第三名500元;并列第五名300元。
九、报名与报到:
(一)各参赛单位必须于赛前10天,按规定要求将报名表一式二份,分别报寄浙江省乒乓球协会(联系人:陈 军,手机:13588160399,传真或电话:0571-85069572,QQ:574957011)和温州市乒乓球协会(联系人:陈敷州,手机:13705776601,QQ:992335389),报名表必须经各单位审查盖章方为有效,报名后名单不得更改。
(二)运动员必须凭第二代身份证参赛。
(三)各参赛队于6月13日下午16:00之前到温州奥林匹克大酒店报到,下午16:30在温州奥林匹克大酒店四楼会议室召开组委会及裁判长、教练员联席会议并进行抽签,晚上19:00在温州市乒乓球协会南浦乒乓球俱乐部进行比赛。
十、经费:参赛运动员的经费均自理,每人交参赛费200元,用于竞赛开支。
十一、食宿:大会不统一安排食宿,需要食宿提供宾馆:
温州奥林匹克大酒店:豪华标准房380元/间(温州市乒乓球协会协议价),联系人:余淋 联系电话:18958862291,地址:温州市鹿城区民航路8号。
(三)需要住宿的务必提前10天与宾馆联系,6月是旅游旺季,住宿比较紧张。
(四)14日晚安排观看宁波海天对上海金迈驰的乒超赛事。届时海天:马龙、朱世赫,上海许昕、尚坤等世界冠军将登场。
十二、仲裁委员会和主要裁判员由省乒协选派,其余由温州市乒协补足。
十三、本规程未尽事宜,由承办单位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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