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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规程】吉林省“乒协杯 迎佳节 庆五一” 乒乓球团体公开赛
Admin
已有 663 次阅读 2014-04-14 22:14
吉林省“乒协杯 迎佳节 庆五一”
乒乓球团体公开赛
赛事规程
本着发扬 “国球”精神,提高全民参加体育锻炼意识,增强全民体质,经组委会研究,决定举办“省乒协杯”乒乓球团体公开赛,竞赛规程如下:
比赛时间:二0一四年五月一日(周四)早8:00
比赛地点:长春市内(场馆视参赛队数量待定)
比赛规则:斯韦思林杯团体竞赛规则(三号队员打第三场)
比赛奖项设置:
甲 组
第一名:12000元奖品或奖金;
第二名:8000元奖品或奖金;
第三名:4000元奖品或奖金;
第四名:3500元奖品或奖金;
第五名:3000元奖品或奖金;
第六名:2500元奖品或奖金;
第七名:2000元奖品或奖金;
第八名:1000元奖品或奖金。
乙 组
第一名:3000元奖品或奖金;
第二名:2000元奖品或奖金;
第三名:1000元奖品或奖金;
第四名:600元奖品或奖金。
甲、乙组参赛队员构成条件
本届甲、乙组团体赛每队限上场队员三名,不设替补队员。甲、乙组三人构成条件如下:
1.甲 组
三名比赛球员性别不限,可由一名外省籍选手参赛。
年龄段:20—30周岁1名 30—50周岁1名 50周岁以上1名
2.乙 组
三名比赛球员必须本省户籍。
处级干部一名(性别不限、年龄不限)
女球员一名(年龄不限)
60周岁以上一名(性别不限)
其他事项
参赛球员年龄计算截止日期2014年4月30日,符合条件者可兼报甲乙组参赛,比赛用球40mm赛璐璐球。
比赛第一轮小组循环,第二轮交叉淘汰。
参赛报名费每队100元,现场交纳。
赛会不供应午餐,设午休时间,各队自理。
参赛队自行购买队员人身伤害险,运动损伤自负。
比赛最终解释权归赛事组委会。
比赛报名电话: 史大巍 13894893518
报名截止:2014年4月26日
吉林省乒乓球协会赛事组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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