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洲杯”·2013年常州市乒乓球民间大师赛
比赛规程
8 q G- n( N) Y$ Z* \9 M( S3 k 乒乓球是我国的国球,我们国家在乒乓球历史上占有很高的地位。在常州,乒乓球运动具有很深的群众基础,近年来,常州乒乓球选手在各级别的赛事中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为了进一步在全市继续推广和普及乒乓球运动,弘扬国球风采,常州体育局联合五洲国际广场举办2013常州市“五洲杯”乒乓球民间大师赛,欢迎广大市民积极参加。
一、主办单位:常州市体育局
二、承办单位:南京晨报 常州市体育竞赛管理中心 常州市乒乓球协会
三、协办单位:五洲国际广场
四、竞赛地点:奥体中心乒羽馆
五、竞赛时间:7月27日——8月18日(双休日)
六、竞赛组别、项目及参加办法:
(一)市级机关组
1、比赛项目:团体赛;
2、参加办法:市级机关组的比赛为团体赛,各单位可组队报名参赛,各参赛队报名人数最少须为5人(男选手4人,女选手1人,含领队1名,领队可以参加比赛),最多为10人(男选手5人,女选手2人,不参加比赛的领队1人,替补队员2人,替补队员性别不限);
3、各参赛队选手须从机关单位选拔(不含下属企业单位);
4、参赛运动员必须身体健康,各人自行办理比赛期间伤病、意外事故保险。患有不宜参加乒乓球运动疾病者不得报名参赛,如在比赛期间发生伤病,意外伤害,责任自负;
5、报名后不得更改和替换;
6、竞赛办法:采用5场3胜制,规定出场顺序为:男单、女单、男双、混双、男单(参加男单项目的选手不得兼项);每场比赛采用3局2胜11分制。
(二)市民组
1、35岁以下成人组(1978年1月1日至1994年12月31日出生,含当日);
2、35岁以上组(1977年12月31日前出生,含当日);
3、比赛项目:男单、女单、男双、女双;
4、参加办法:参赛选手须持有常州户籍和江阴户籍,如非常州籍和江阴籍人士但长期在两地居住、工作的,持有效居住、工作证明也可报名参赛;现役乒乓球运动员和曾在省体工队、专业俱乐部服役的退役运动员不得参赛;
5、参赛运动员必须身体健康,各人自行办理比赛期间伤病、意外事故保险。患有不宜参加乒乓球运动疾病者不得报名参赛,如在比赛期间发生伤病,意外伤害,责任自负;
6、报名后不得更改和替换,所有选手不得跨组和兼项;
7、竞赛办法:比赛共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分组循环赛,采用3局2胜11分制;第二阶段为淘汰赛,采用5局3胜11分制。
(三)五洲业主组
1、比赛项目:男单、女单、男双、女双;
2、参加办法:报名参加五洲业主组比赛,须能证明业主身份;报名后不得更改和替换;
3、参赛运动员必须身体健康,各人自行办理比赛期间伤病、意外事故保险。患有不宜参加乒乓球运动疾病者不得报名参赛,如在比赛期间发生伤病,意外伤害,责任自负;
4、竞赛办法:比赛共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分组循环赛,采用3局2胜11分制;第二阶段为淘汰赛,采用5局3胜11分制。
(四)青少年组
1、小学甲组:(2000年-2002年出生);
2、小学乙组:(2003年及以后出生);
3、中学组:(1994年-1999年出生);
4、比赛项目:男单、女单、男双、女双;
5、参加办法: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拥有常州学籍的在校生可凭二代身份证或户口本报名参加相应组别的比赛(中学生不得参加小学生组别的比赛);
7、报名后不得更改和替换,选手可以兼项;
8、参赛运动员必须身体健康,各人自行办理比赛期间伤病、意外事故保险。患有不宜参加乒乓球运动疾病者不得报名参赛,如在比赛期间发生伤病,意外伤害,责任自负;
9、竞赛办法:比赛共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分组循环赛,采用3局2胜11分制;第二阶段为淘汰赛,采用5局3胜11分制。
七、大赛有关规定
(一)比赛执行中国乒乓球协会最新审定的《乒乓球竞赛规则》;
(二)比赛使用中国乒乓球协会审核批准的成人标准球台和三星红双喜白色球;
(三)运动员必须使用符合国际乒联有关最新规定的球拍;
(四)所有比赛均采用“第一阶段分组单循环赛、第二阶段淘汰加附加赛”的两个阶段赛制举行;
(五)团体赛采用5场3胜制,出场顺序为:男单、女单、男双、男单、女单(男单、女单不得兼项);
(六)各参赛队及运动员应按比赛的规定时间到场比赛;首场比赛提前20分钟到场地报到并参加比赛,以后各场次的比赛,须在比赛规定时间前10分钟到达比赛场馆等候比赛,超过规定时间10分钟仍未到达比赛现场者,按弃权处理。在一场比赛进行中,运动员凡因伤病或其它原因不能继续比赛者按该场比赛弃权论;团体比赛中,在上一场比赛结束后10分钟内,下一场参赛的队友未按时到达比赛现场的,按弃权论;
(七)临场团体比赛的双方队教练或领队,必须在竞赛组规定的时间内(一般提前30分钟)将团体比赛的《运动员出场名单》(以下简称“名单”)填写好,并在记录组前及时进行“名单”交换,该“名单”一旦交换不得再进行更改,错填、漏填、误填所产生的责任自负。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名单”交换的团体队作弃权论;
(八)比赛中运动员应服从裁判,有异议可通过临场裁判员向裁判长反映,对裁判长的裁决仍有异议者,可向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运动员或俱乐部不论什么原因造成比赛不能进行或中断比赛,或临赛前拒绝出场,赛后拒绝领奖等,超过10分钟者(经劝解说服教育工作后计算时间)视为罢赛;
(九)运动员在比赛中如遇伤病,在裁判长的监督下允许医生给予不超过5分钟的治疗和相应处理,如不能继续比赛者,作因伤弃权处理;
(十)为严肃赛纪赛风,保证比赛的顺利进行,各参赛队应认真组织比赛。对在比赛中有弄虚作假、无理取闹、拖延、干扰比赛、罢赛等行为的参赛队及运动员,组委会将根据相关竞赛规程的有关规定给予取消其比赛资格及成绩;
(十一)比赛不允许非报名人员(报名表为准)顶替,如有举报查实,取消该场比赛成绩。参赛运动员必须带好身份证原件,上场比赛之前必须向裁判出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
(十二)比赛设仲裁委员会,受理有关申诉事宜。所有申诉必须在该场比赛结束后15分钟内向裁判长提出,如比赛中有参赛者向组委会举报或提起申诉,申诉须提交书面文件(必须有领队签名)及有关证明材料,并向大会仲裁委员会交申诉保证金人民币500元。如组委会调查属实,大会仲裁委员会将退回保证金;如与事实不符,则保证金上缴组委会。
(十三)所有参赛人员,必须服从场地管理,非比赛人员不得进入比赛区域,场地内不得抽烟,不得乱丢口香糖、杂物、污物。参赛队伍自备球拍、饮用水、药品及其它必须品。
(十四)裁判长有权根据比赛进行的情况,在有需要的时间对比赛秩序进行调整,运动员应服从调场安排。
八、报名方法
1、化龙巷开通网上报名专区,接受市民在线报名
2、南京晨报开设报名热线,接受市民电话报名,并接受现场报名
报名电话:0519-85606117;18015880063
3、五洲国际广场售楼处现场、电话报名0519-69888888
九、奖项设置
(一)各组别男单、女单、男双、女双比赛均取前六名进行奖励
第一名:800元人民币 第二名:600元人民币 第三名:400元人民币
第四名:300元人民币 第五名:200元人民币 第六名:100元人民币
(二)市级机关组比赛取前六名进行奖励
第一名:6000元人民币 第二名:5000元人民币 第三名:4000元人民币
第四名:3000元人民币 第五名:2000元人民币 第六名:1000元人民币
(三)青少年组比赛取前六名进行奖励
中学组:第一名:800元人民币 第二名:600元人民币 第三名:400元人民币
第四名:300元人民币 第五名:200元人民币 第六名:100元人民币
小学甲组:第一名:800元人民币 第二名:600元人民币 第三名:400元人民币
第四名:300元人民币 第五名:200元人民币 第六名:100元人民币
小学乙组:第一名:800元人民币 第二名:600元人民币 第三名:400元人民币
第四名:300元人民币 第五名:200元人民币 第六名:100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