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届全国大学生乒乓球锦标赛
竞 赛 规 程
一、 批准单位: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
二、 主办单位: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乒乓球分会
三、 承办单位:山东鲁能乒乓球学校
四、 协办单位:山东省教育厅
五、竞赛日期、地点:
2013年8月22日至28日在山东省潍坊市鲁能乒乓球学校举行。
六、竞赛级别及项目:
1、比赛设甲(超级组)、乙(高水平组)、丙(特招组)三个参赛级别。
2、各竞赛级别设男子团体、女子团体、男子单打、女子单打、男子双打、女子双打、混合双打各七个比赛项目。
七、 参加办法:
1、 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乒乓球协会会员学校均可报名参赛。
2、 非会员单位学校,各市、自治区教委(教育厅、高教局)可推荐1-2所院校报名参加,并邀请港澳院校参加。
3、 各参赛院校限报领队1人,工作人员1人;教练员每队1人,一级(含)以上随队裁判员1人。
4、 各参赛院校最多报男运动员6名,女运动员6名。报名运动员请按技术水平由高至低排列。
5、 各参赛队最多只能参加2个级别的赛事,每名运动员最多只能参加3个项目的比赛(即:参加男团、男单和混双,就不能参加男双的比赛了)。同一组别限报4人参加男、女单打比赛;2对男、女双打和混双比赛。
6、 不得在比赛中同时参赛2个组别,也不得低组别到高组别参赛);双打项目不得跨校配对。
7、 参赛运动员必须持《中国大学生运动员注册卡》比赛。
八、 运动员资格:
(一)基本条件
1、报名参加本届全国大学生乒乓球锦标赛的运动员,必须是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公民,并按照教育部关于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的有关规定,经考生(户口)所在地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录取的在校全日制学生(含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
2、思想政治进步,遵守运动员守则,文化课考试合格、经运动员所在学校医院检查证明身体健康并适宜参加所报名项目比赛者。
3、2013年7月22日前在教育部学生体育协会联合秘书处正式履行中国大学生运动员注册手续,并经审核取得《中国大学生运动员注册卡》者。
4、年龄为18—28周岁。
5、属于进修班、干训班、专修班、短训班、培训班、代培班和电视大学、函授大学、夜大学、职工大学、自修大学、体育运动技术学院等所有成人高等教育系列的学生、以及由这类院校转入普通高等院校的学生,均不得参加本次比赛。
6、2013级新生不得报名参赛;应届毕业生可以报名参赛;
(二)资格分组:
1、凡参加中国超级俱乐部联赛、中国乒乓球俱乐部甲A比赛及参加全国乒乓球锦标赛、全运会的运动员(包括注册、报名和参加),必须参加甲级(超级组)比赛。
2、凡经学校以单考招生办法录取的运动员(即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称号之一资格者参加招生学校对其进行的文化课单独考试者)和凡以体
育单招办法录取的运动员(即指是运动训练专业、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提前招生,文化考试由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统一命题、组考,体育专项考试由招生院校组
织,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制定的统一的考试办法和评分标准的招生办法者)必须参加乙级(高水平组)比赛(第1条规定的运动员除外)
3、凡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体育专项测试合格,文化成绩达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及达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60%至65%的运动员以及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正常录取(未享受体育加分)的学生参加丙级(特招组)比赛。
九、 资格审查:
1、 报名时必须出具运动员高考录取的招生大表复印件(需再加盖学校公章和主管校领导签字),否则不予参赛。
2、 每个参赛单位到会时须交纳比赛保证金2000元。除在比赛期间违反运动员参赛资格规定及在大会期间违反大会各项纪律等的不良行为外,保证金将如数退还。
3、 各参赛单位有权对有异议的运动员资格问题提出申诉,申诉时可向资格审查委员会提交由领队签名的书面申诉书,同时缴纳申诉费500元。申诉费作为调查取证工作经费,如果胜诉则退还申诉费;如败诉,则申诉费不再归还。
十、 注册办法:
(一)教育部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注册(基本信息注册)
1、 运动员所在学校负责人直接登录学校体育竞赛注册管理系统(教育网:202.205.109.196 网通/电信:211.151.94.148)进行运动员网上注册,由教育部学生体育协会联合秘书处注册负责人员审批并发放注册卡。
3、 联系人:张思思,联系电话:010-66093816。
4、 注册费:按照《全国学生运动员注册管理办法》规定,对每一名注册运动员收取成本及手续费20元/年。
5、 注册截止时间为本次比赛前一个月,以网络注册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并不得报名参赛。
6、 依据竞赛规程中对运动员的参赛资格之规定注册参赛级别,一经注册不得更改。经审查不符合参赛级别的运动员将取消注册、参赛资格且不予更改或补注册。
十一、 竞赛方法:
1、 团体赛分两阶段进行。第一阶段采用分组循环赛,第二阶段采用淘汰赛决出1—8名(第三名、第五名并列)。
2、 团体赛均采用斯韦思林杯赛制,比赛次序为:
1、A——X
2、B——Y
3、C——Z
4、A——Y
5、B——X
3、 单项比赛均采用单淘汰赛。
4、 采用中国乒乓球协会最新审定的《乒乓球竞赛规则》。
5、 所有比赛均采用五局三胜、11分制。
6、 比赛使用红双喜三星、40毫米、白色乒乓球。
十二、 奖励办法:
1、 团体赛前三名颁发奖杯及奖牌;单项前三名颁发奖牌。
2、 团体赛和单项前八名均颁发证书。
3、 大会将评选体育道德风尚集体、体育道德风尚运动员和裁判员。
十三、技术官员、裁判员:
1、 资格审查委员会和仲裁委员会成员,1名裁判长、3名副裁判长由中国大学生乒乓球协会选派,所有费用由承办单位负责。承办单位可另选派1名副裁判长,费用由承办单位负责。
2、 大乒协选派10名骨干裁判员参加裁判工作,费用由承办单位负责。
3、 各参赛院校至少选派1名随队裁判员(一级)担任裁判工作,如不能派出,则交纳裁判费2000元,所派随队裁判员的交通费、食宿费由派出单位负责。不参加团体赛只参加单项比赛且不能派出随队裁判员的单位,每名运动员交纳裁判费150元。
十四、经费:
1、 各参赛队的差旅费、食宿费等费用自理。
2、 食宿标准。每人每天120元,超编人员每人每天240元。
4、 会员会费应每年交纳一次,请按下发的收缴会费的通知规定交纳。请及时交纳或补交会费,2年会费未交纳的单位按自动退会处理。
十五、报名、报到、抽签及其他:
1、 报名:
(1) 第一次报名:请于2013年6月22日前完成第一次预报名(第一次预报名只需报大乒协是否参赛即可,可发短信、邮件等,请注明参赛学校);
2、 报到:8月20日至21日报到、训练,22日至28日比赛。请自行到鲁能乒校报到,不接站。火车站离学校出租车约25元,机场离学校出租车约15元。往返票自行购买,大会不负责订票。
3、 所有参赛运动员必须在学校所在地保险公司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含比赛期间及往返比赛地途中)。未办理保险者,不得参加比赛。
4、 报到时需带好学生证原件、身份证原件、《中国大学生运动员注册卡》以便核查。
5、 会议及抽签日期:2013年8月21日下午16:00在二号乒乓球馆二楼三号会议室召开组委会及裁判长、领队、教练员联席会议并进行比赛的抽签仪式,会议重要,请准时出席,不再另行通知。
6、 中国大学生乒乓球协会联系人:
刘文珂,手机:18917101972,13611887448。传真:021-64253348。
通讯地址:上海市梅陇路130号388信箱中国大学生乒乓球协会
7、 山东鲁能乒乓球学校联系人:夏小钠 手机:18763672096
座机:0536-7902587 传真:0536-7902157
十六、本规程解释权属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乒乓球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