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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规程】2013北京市乒乓球运动协会(团体)会员联赛西城站竞赛规程

    Admin 已有 532 次阅读   2013-08-02 16:58
    北京市乒乓球运动协会(团体)会员联赛西城站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北京市体育局
    **北京市直机关工委
    北京市乒乓球运动协会
    二、承办单位
    北京市社会体育管理中心
    北京市体育基金会
    三、协办单位
    西城区体育局
    四、比赛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3年8月3-4日(星期六、日)
    地点:广安体育馆
    五、竞赛项目
    (一)比赛项目:男女混合团体对抗赛。
    (二)参赛资格:
    1.凡在北京乒协注册的团体会员均可免费报名参加;未注册或会员证
    已过有效期的团体会员可在报名时办理注册或续费手续,并参加比赛。所
    有参赛运动员必须是业余选手,如有进过业余体校和专业队的人员,必须
    是离校或离队满8年的选手。年龄30—70岁。
    2.参赛运动员报名时需提供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和会员证号。
      3.参赛运动员须随身携带二代身份证或士官证原件及健康证明,以备
    临场参赛资格审查。
      4.每名运动员每一年度只能代表一个会员单位参加会员联赛。同一会
    员单位不同队的运动员,在参加各分站赛和总决赛时不得重新组合。
    -1-
    5.严禁冒名顶替、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本人和其代表会员单
    位的比赛资格。
    6.所有参赛人员必须是身体健康者,且必须由参赛单位或个人办理在
    本次比赛期间的人身意外保险。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三)报名要求和报名办法
      1.报名要求:
      必须注册为北京市乒乓球协会团体会员单位。注册为北京市乒乓球运
    动协会团体会员,西城站注册时间截止7月15日。注册团体会员单位时需
    提交《北京市乒乓球运动协会单位会员申请表》和注册费。
      2.报名办法:
      各参赛队须将电脑打印的报名表,在赛前通过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
    报送到西城区体育总会。
      报名参赛时间:7月10日至7月23日;报名时需提交《会员单位参赛报
    名表》,报名表见附件。
      联系人:朱显著13661383139、张 嵩18610209699;
      电话/传真:68027003 邮箱:[email protected];
      地址:宣武门西大街28号院3门102室
      3.团体比赛每个会员单位限报3个队。
      4.团体比赛每个队可报领队1名、教练1名、运动员最多可报6人,最少
    报4人,其中至少有一名女运动员。所有运动员必须在30岁以上。
      (四)参赛费用:
      1.所有团体会员单位应持有效的北京乒协团体会员证参加团体比赛,
    已经注册北京乒协团体会员无需缴费。
      尚未在北京乒协注册或团体会员证已过有效期的会员单位,须办理北
    京乒协团体会员注册并缴纳注册费。注册费为:非营利性乒乓球团体入
    会每年500元,营利性乒乓球团体入会每年2000元,可以一次缴纳多年
    费用。
    -2-
      2.参赛会员单位的交通、食宿、医疗、保险等一切经费自理。
    六、团体会员注册基本条件:
      (一)应有规范的会员单位名称。
      (二)会员单位有管理人员,并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三)会员单位应有合法的活动经费来源。
    七、竞赛办法:
      (一)比赛执行国家体育总局最新审定的《乒乓球竞赛规则》。
      (二)比赛采取5场3胜制,每场3局2胜制(进入第二阶段采取5局3胜
    制),每局11分制。
      (三)团体比赛采用4人对抗形式,出场顺序为:男单、男单、女单、
    男单,一方先胜三场者为胜;如果2:2平后,第五场则由双方各任意选出
    两名选手进行11分制一局双打比赛决出胜负。
      (四)团体比赛分预赛、决赛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分组循环,决赛阶
    段采取淘汰赛,决出前八名,第3名并列,第5 - 8名并列。
      (五)参加团体比赛的会员单位应统一着装。
    八、比赛器材:
      (一)球 台:中国乒乓球协会批准使用的比赛用台。
      (二)乒乓球:中国乒乓球协会批准使用的比赛用球。
    九、录取名次和奖励:  
    将录取前8名,颁发奖杯和奖品。
    十、领队会:领队会定于2013年7月25日下午14时,广安体育中心综合楼
    320室(地址:西城区登莱胡同26号)。
    十一、总决赛资格:
      (一)获得西城站赛前8名的队将获得参加北京市乒乓球协会团体会
    员联赛总决赛的资格。
      (二)邀请各区县在参加分站赛的落选球队中再选派一个队(共16个
    队)参加总决赛。
      
    -3-
    (三)邀请市总工会、市直机关工委各选派2支队伍参加总决赛。
      (四)邀请若干球队参加总决赛。
    十二、仲裁委员会和裁判员:
      (一)仲裁委员会主任由北京市乒协选派。
      (二)裁判长由北京市乒协委派,副裁判长及裁判员由西城区选派。
    十三、本规程解释权属北京市乒乓球运动协会。     
        
      西 城 区 体育局
               二 〇一三年七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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