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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规程】2013年“蝴蝶杯”乒乓球团体赛竞赛规程

    Admin 已有 760 次阅读   2013-04-10 10:48
    一、 比赛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3年6月10日、11日(端午假期)

    2、地点:上海市虹口体育馆(东体育会路715号)。

    二、竞赛项目及组别:
    1、竞赛项目:分A、B组进行混合团体赛。运动员可以参加低于本年龄组别的比赛。
    2、竞赛组别:A组(16—39周岁;1974年1月1日至1997年12月31日出生者);
    B组(40周岁以上;1973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者)

    三、参赛办法:
    1、凡境内、外乒乓球爱好者均可凭个人有效证件(居民身份证、社保卡、学籍卡、护照等)报名。
    2、各组别参加比赛的队伍,每队可报教练员1人(可替补上场比赛)、运动员4人(男、女不限);
    3、凡国家队、各省、市队、解放军队等现役专业运动员及前一年度曾参加过由中国乒协主办的甲A和乒超俱乐部联赛的运动员不得报名参加比赛。
    4、严禁冒名顶替、弄虚作假和发生场上消极比赛、弃权等现象。凡是违规队伍将取消本次比赛所有成绩。

    四、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2013年4月7日至5月15日。
    2、报名地点:

    A、网上报名:www.butterfly-china.com
    咨询电话:021-63580190,021-63580193

    B、上海友缘体育用品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常德路818号218室
    TEL:021-52130736

    C、上海同策体育用品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虹口区花园路128号7街区C座
    TEL:021-61993180

    3、各队报名时须交报名费,四人/队即报名费200元,五人/队即报名费250元。(参赛者每人赠送精美T恤/件)
    4、以同一俱乐部命名的单位限报2个队,每个运动员(含教练员)只能代表一个队报名。
    5、报名时需携带本人有效证件及复印件,必须统一用“蝴蝶杯”乒乓球团体赛报名表,报名表必须附有各参赛运动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6、每组别限报80个队,报完截止。

    五、录取名次和奖励
    比赛奖金、奖品: 税后总计人民币壹拾壹万元整(110000元)
    第一名:15000(现金)+10000(蝴蝶产品)
    第二名:10000(现金)+5000(蝴蝶产品)
    第三名:5000(现金)+3000(蝴蝶产品)
    第四名:2500(现金)+1500(蝴蝶产品)
    第五名:1000(现金)+1000(蝴蝶产品)
    第六名:500(现金)+500(蝴蝶产品)
    以上皆为税后所得,税金由特码苏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承担

    六、竞赛办法:
    1、比赛执行由**最新审定的《乒乓球竞赛规则2011》,以及根据本次比赛的特点而制定的特定规则。
    2、A、B组比赛均采用2个阶段的比赛方法,第一阶段,用抽签的方法分16个小组先进行小组循环赛,第二阶段由每组的前2名,共32个队进行淘汰赛。
    3、第一阶段的比赛由2场单打、1场双打组成,其顺序为:A单打、B双打、C单打,运动员不能兼项,小组赛必须打完全部比赛。
    4、第二阶段第一、第二轮的比赛方法不变,从第三轮(前8名)开始,采用5场3胜制的比赛方法,由4场单打、1场双打组成,其顺序为:A单打、B单打、C双打、E单打、F单打,其中每名运动员每场团体赛最多出场两次,且不允许打2场单打;第五盘单打,采用一局5分决胜制。
    5、除了冠、亚军决赛和第二阶段前八名后每场的第五盘采用5分球比赛外,两个阶段比赛全部采用11分、3局2胜制。
    6、冠亚军决赛采用五场三胜和每场5局3胜制,第五场的比赛方法同前不变。
    7、比赛器材均采用通过ITTF认证的国际比赛标准蝴蝶球台和蝴蝶牌40mm白色乒乓球,系2013年巴黎世界乒乓球锦标赛用球。
    8、运动员上场比赛,必须穿着蝴蝶系列的运动服装。
    9、上场运动员必须佩带号码布。
    10、各队按时参加比赛,每场比赛提前15分钟检录,未按时到场参加比赛按弃权处理。

    七、技术官员
    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由主办单位选派,裁判长及裁判员由上海市乒乓球协会裁判委员会选派。

    八、其他
    定于2013年5月26日下午2点在虹口体育馆多功能厅举行教练员、裁判长联席会议,布置比赛事宜,进行公开抽签。
    未尽事宜,经组委会协商决定,另行通知。
    *本规程的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特玛苏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
    2013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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