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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国梁陷“名誉事件”,他到底是否该承担责任?网友呈两极化观点

    Admin 已有 1416 次阅读   2020-07-10 09:34

    近日,要说闹得最为沸沸扬扬的新闻之一当属汪涵、刘国梁曾代言过的金融APP“爱钱进”投资产品到期后难以兑付一事。

    6月底,有网友在微博发言,称“因为汪涵代言爱钱进,37万人现在被骗230个亿。”根据微博网友的评论,我们发现其实早在几年就出现了兑付难的问题,但当时并未引起特别大的关注,所以许多人都选择了再等等看。直到近期,该问题才终于大爆发。

    刘国梁陷“名誉事件”,他到底是否该承担责任?网友呈两极化观点

    该事件爆发后,前前代言人汪涵第一时间(7月2号)做出了回应,发布了一则附有亲笔签名的声明,声明中,汪涵首先表达了自己对于该事件的心情(十分痛心),并点明自己所处状态(代言已过期),随后又说了自己的做法(得知该事件后便多次与平台联系,敦促他们尽快为大家解决问题),最后向大家致以深深的歉意,并表示自己会与律师团体积极地和大家一起跟进此事、共同面对。

    这份声明写的很成功,一方面说明了汪涵不是怕事逃脱责任的人,另一方面还能安抚一下大家的心,因为他表示自己会和大家一起共同面对此事。因为像汪涵这样的大明星,肯定都有自己的专业团队,比普通老百姓的实力肯定要大得多。

    刘国梁陷“名誉事件”,他到底是否该承担责任?网友呈两极化观点

    随着汪涵的声明发出后,人们便开始等着看前代言人刘国梁会如何做。终于在7月5日,刘国梁也发话了。至于为何会这么晚发生,因为刘国梁自从被宣布将出任WTT理事会主席后,便开始了忙碌,他趁着队员们休假去了趟成都,洽谈有关乒乓球赛事国内落地事宜,直到4号深夜才回家。

    在接受“中国体育”的采访时,刘国梁也谈到了“爱钱进”APP事件,他说道,“首先想对关注我的朋友们说声抱歉!”并表示自己在得知这一事情后也是深感痛心,已经在第一时间和平台联系,敦促他们尽快解决这些问题。另外刘国梁也说到,因为疫情的原因,最近半年一直到在境外带队集训,一些沟通过程没能及时告知大家,深表歉意。

    虽然刘国梁也诚恳的向大家表示了歉意,但由于刘国梁的发言和汪涵的太过相似,因此不少网友对此都不怎么买账,认为刘国梁有“抄袭”嫌疑。但小编觉得应该不存在“抄袭”一说,只能说双方律师团队的思路是一样的,而且这样的做法本就是他们目前最好的做法:敦促平台赶紧解决问题、帮助被骗百姓讨回血汗钱。

    刘国梁陷“名誉事件”,他到底是否该承担责任?网友呈两极化观点

    “爱钱进”官博图片

    对于该事件,网友们主要持两种观点,1)都是代言人的责任,要不是信任他们,我们怎么会相信这个产品?现在又怎么会遇到这种问题? 2)跟代言人有什么关系?本来投资就有风险,赚钱的时候不见你们想着他们,现在赔钱了就来找人家算账啦?而且人家早就没代言了。

    关于这两种观点,其实都可以理解,毕竟现在大家面临的是金钱方面问题,不管钱多钱少,但都是大家辛苦赚来了,你说这要是一下突然没了,谁心里能接受?所以大家心里有怨气也能理解。但至于代言人是否需要担责,还需要认真审查,靠法律证据说话。

    刘国梁陷“名誉事件”,他到底是否该承担责任?网友呈两极化观点

    “爱钱进”官博图片

    根据有关规定,明星代言产品需不需要担责主要有三个关键点:需要明确代言人是否虚假宣传、是否尽到审查义务、本人是否使用过产品。关于这三点,汪涵、刘国梁都是由法律团队的人,他们实现肯定会有所操作,因此在这方面相信他们肯定不会存在“漏洞”。关于是否使用过产品这个,即便刘国梁没有长期使用,但在初期肯定体验过,因为广告法规定了,“不得为其未使用过的商品或者未接受过的服务做推荐、证明”,所以刘国梁方面肯定不可能忽视这点。

    另外,根据新广告法第五十六条(部分)规定:“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广告代言人,明知或者应知广告虚假仍设计、制作、代理、发布或者作推荐、证明的,应当与广告主承担连带责任。”刘国梁接受采访时表示过,在双方合作前,对方出示过其开展合法经营活动的相关证明材料。既然他们有合法材料,那刘国梁自然也能合法代言。

    刘国梁陷“名誉事件”,他到底是否该承担责任?网友呈两极化观点

    2007年3月15日,著名相声演员郭德纲也成为了“打假”对象,他代言的某瘦身产品就“翻车”了,但他在接受央视采访时就说了一些言论,“所有那些个批件,厂家拿给我看,药监的,税务的,工商的,都很齐,我认为这是真的,于是才开始做代言。”“如果说它的批件不全,手续有问题,那与我一概无关。那些批件可都是你们主管部门批的,这都过了一年了,你们才查出来这个东西不好,老百姓还算人不算人?”“如果是批号的问题,那问药监局去;如果是广告的问题,那问电视台去,你电视台都让播了还不让我说了?”

    目前看来,郭德纲的这些言论确实可以作为一个很好的明星代言产品出事后的解释,因为他们之所以代言,最基础的可能就是觉得这个产品不错,而且对方还有合法证明,所以经过一番考察后他们决定代言。这个过程应该不存在什么争议,只不过没想到的是,这个产品最后出问题了。

    如果从广告法来看,刘国梁可能不存在什么违法行为,因为在现在这个社会,明星代言本就是一件非常平常的事情,但从事实情况来看,确实有许多人是因为相信刘国梁才会去相信这个产品,现在产品出问题了,大家对刘国梁有想法也能理解,但若说要把责任都推给刘国梁的话,那就不太能让人接受了。因为虽然刘国梁是代言人,但最终是否使用的决定权还是在你自己手上。

    刘国梁陷“名誉事件”,他到底是否该承担责任?网友呈两极化观点

    虽然不能把责任都推给刘国梁,但从刘国梁的角度看,这确实是他的一次选择失误。近年来,关于P2P平台(产品)出问题的事件不在少数,范冰冰、黄晓明、唐嫣等明星都踩过雷。但最终刘国梁还是参与到了这类产品的代言中,最终还出了事,而且涉及到的金额还这么大,这对于刘国梁的名誉来说肯定会有所受损,但最终是否真的需要承担责任,这个还是需要官方来查证,只是不管这次结果如何,希望刘国梁以后在这方面的事上还是要多多考虑、筛选一下吧。

    如今事情已经发生,官方也已经立案侦查,希望他们可以尽快解决这件事,给事件受害者一个满意的答复,不要让这么多人的血汗钱就这么没了。

    关于这个事件,你有何看法?你觉得对刘国梁主席会有什么大的影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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