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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规程】2016年“红双喜•幼苗杯”全国少儿乒乓球比赛规程

    Admin 已有 710 次阅读   2016-03-29 15:51

    一、主办单位:中国乒乓球协会

      二、承办单位:中国人民解放军南京军区杭州疗养院海勤疗养区

      浙江省宿将乒乓球协会

      协办单位:杭州恒伟体育策划有限公司

      三、执行单位:中国乒协少委会“幼苗杯”执委会

      四、比赛日期:2016年7月14日—20日

      五、比赛地点:海勤疗养区体育馆

      六、参赛单位:会员单位和部分非会员单位(不接受个人报名,额满为止)。

      七、竞赛组别:

      中学组 :2001年1月1日——2002年12月31日

      儿童甲组:2003年1月1日—2004年12月31日

      儿童乙组:2005年1月1日—2005年12月31日

      儿童丙组:2006年1月1日—2006年12月31日

      儿童丁组:2007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

      八、竞赛项目:

      儿童乙组进行团体、单打、双打和混合双打比赛(每名队员限报2个项目、双打项目每队限报1对),其它组别均进行团体和单打比赛。

      九、参赛要求:

      (一)报名1—3个组别的单位可报领队1人、教练1人;报名4—6个组别的单位可报领队1人、教练2人;报名7个组别以上的单位可报领队1人、教练3人。

      (二) 各单位同一组别只能报一个队,儿童乙组和丙组每队可报运动员3—6名,其他组别每队只能报名3人(如报二队,每个队需缴纳参赛费300元,且二队在团体赛第一阶段只能以“做负”参与成绩计算)。

      (三)比赛允许以小打大。如果提组,团体赛、单打赛、骨龄测试须在提升后的年龄组进行,不得回原年龄组。

      (四)儿童乙组、丙组参赛要求:

      1、团体比赛中须有三人上场比赛,不能“二打三”。

      2、团体比赛须有直板选手上场参赛,且团体赛和单打比赛打法一致。

      (五)参赛资格审查:

      1、所有参赛运动员须持二代身份证参赛(临时身份证和户口本不能参加比赛),港、澳、台、外籍参赛队员需提供相应证件;大会将进行证件审查,无证不得参加比赛。

      2、儿童乙组、丙组运动员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骨龄检测,不合格者只能参加安慰赛,但不能升组比赛。

      十、竞赛办法:

      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制定的最新《乒乓球竞赛规则》。

      团体赛:

      1、采用斯韦思林杯赛制(A—X B—Y C—Z A—Y B—X)

      2、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分组循环赛,第二阶段小组前两名出线、进行淘汰加附加赛,小组未出线者同名次进行比赛,排出全部名次。

      3、全部赛程均采用五场三胜制,每场五局三胜制。

      单打比赛:

      1、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分组循环赛,第二阶段小组前两名出线、进行淘汰加附加赛,小组未出线者同名次进行比赛,排出全部名次。

      2、全部赛程均采用五局三胜制。

      十一、奖励办法:

      (一) 团体和单打比赛名次视报名情况而定;会员单位排出全部团体比赛名次,非会员单位根据实际排并列名次;会员单位与非会员单位混排单打名次。

      (二)比赛评选“最佳参赛队”、“优秀教练员”和“优秀运动员”。

      (三)执委会将组队参加本年度全国少儿乒乓球杯赛总决赛,会员单位和获得本届比赛儿童乙组、丙组团体前两名的单位优先参加。

      十二、报名办法:

      (一)使用统一报名表(见附件),打印加盖公章后拍照,将照片通过微信发给联系人——王军,微信号:WYQ050103,电话:13884953266。同时,将电子报名表发往报名邮箱:[email protected]

      (二) 报名日期截止到6月1日,额满为止。

      (三)请在报名之前预先联系报名事宜;报名后,需更改报名的,须在6月1日前告知;之后凡每更改一项需交纳更改费用100元。

      十三、参赛经费:

      (一)非会员单位缴纳参赛费500元,会员单位缴纳会费、不收参赛费。2、食宿费:领队、教练员和运动员每人每天170元,赛会可接纳100位家长食宿(额满为止),每人每天280元;7天,提前返程者食宿费不退,骨龄测试不合格、不能参赛而提前离会者食宿费不退。3、骨龄检测费每人80元。4、号码布每人10元。5、接送站交通费每人40元。

      (二)为保证赛会有序进行,本次比赛收取参赛保证金2000元。参赛单位如果在比赛期间有干扰或者扰乱比赛秩序的现象,将罚没参赛保证金以示警戒;参赛单位如果能按秩序参赛,保证金将在离会时全额退还。同时,本次比赛拒绝接受往届或在其它杯赛比赛中干扰或者扰乱比赛秩序的单位和个人报名。

      (三)为了保障各参赛单位报到的有序性,参赛单位须预先缴纳所有费用(含参赛费、食宿费、骨龄检测费、号码布费和交通费),统计编排后不参赛者不退费。汇款账号:中国银行621786 600000 7768168 王军,也可通过支付宝或者微信转账。汇款之前请提前联系确认报名事宜。

      十四、关于返程车票:

      鼓励各单位自己解决返程票,如需组委会预定返程票者请于赛前7天联系。每张票手续费20元。联系人:陈瑞,13920118818。

      十五、报到:

      报到日期:所有运动员在7月14日全部报到,儿童乙组和丙组队员于当天进行骨龄测试,7月15—20日进行比赛。

      报到地点及食宿地点:中国人民解放军南京军区杭州疗养院海勤疗养区(具体房间安排详见“2016年幼苗杯乒乓球比赛”群聊和执委会官方网站“执委会公告”栏。

      接站:各单位务必提前10天告知到达日期、时间、车次、人数,到站地点,以便接站。联系人:陈瑞,电话:13920118818 。

      十六、领队、教练员和裁判长联席会

      于7月14日晚7:00召开,地点:海勤疗养区会议室(见通知)。

      十七、参赛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由各队在当地自行办理,责任自负。

      十八、本规程最终解释权归中国乒协少委会“幼苗杯”执委会。可咨询:王军,微信号:WYQ050103,电话:13884953266。未尽事宜另行补充通知。

        点击下载:报名表

      中国乒协少委会“幼苗杯”执委会

      2016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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