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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规程】茂名市第三届“冠威杯”乒乓球团体公开赛比赛规程

    Admin 已有 995 次阅读   2015-09-25 08:54
    茂名市第三届“冠威杯”乒乓球团体公开赛比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茂名市乒乓球协会
    二、协办单位:茂名市冠威乒乓球俱乐部
    三、比赛时间和地点:
    2015年10月3日至4日在茂名体育馆举行
    四、参加单位:广东省和港澳地区各乒乓球俱乐部
    五、竞赛项目:男女混合团体赛
    六、参加办法:
    (一)各俱乐部可报领队1人、教练1人,运动员4—6人(男运动员报3-4人,女运动员报1-2人)。
    (二)每名运动员只能代表一个俱乐部参赛。
    (三)比赛限报32支参赛队,满额为止(由各地级市乒协推荐的任一俱乐部优先报名)。
    (四)运动员资格:具有广东省或港、澳地区正式户口且非专业队员或退役运动员均可参赛,性别、年龄不限。
    (五)参赛运动员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进入赛场以备核查。
    (六)每队报名须交500元参赛保证金,无违反赛风、赛纪且参加开赛仪式和颁奖仪式后返还。
    (七)请各参赛队自行购买特定场所意外险。
    七、竞赛办法:
    (一)比赛采用中国乒乓球协会审定的最新乒乓球竞赛规则及相关补充规定。
    (二)赛制采用第一阶段分组循环赛,第二阶段淘汰赛直至决出前8名。
    (三)混合团体赛采用五场三胜制,每场采用五局三胜11分制。
    (四)每场比赛出场顺序:
    ①女单
    ②男单
    ③混双
    ④男双
    ⑤男单
    (五)每名运动员每场混合团体赛最多只能上场一次单打和一次双打。
    (六)比赛采用白色40mm三星“双鱼”比赛用球。
    (七)要求比赛服装统一,但不能与球的颜色相同。
    八、录取名次及奖励办法:
    (一)录取前八名,分别给予名次奖杯或牌匾及奖金奖励:
    第一名:20000元  第二名:12000元  第三名:8000元 
    第四名:6000元  第五名:5000元  第六名:4000元
    第七名:3000元  第八名:2000元
    (二)前三名各奖奖杯一座。
    (三)1-8名各奖牌匾一面。
    九、报名及报到时间:
    (一)请各俱乐部于2015年9月23日上午12时前将报名表、身份证复印件、保证金交茂名市乒乓球协会办公室,满额和逾期不接受报名[联系人: 李忠(联系电话:13828682788)、郑志文(联系电话:13542359298)、肖旭荣(联系电话:18929792168),邮箱:[email protected] ,传真:0668-2801199,账号:6228481179894917773 农行 郑志文
    (二)报到时间另行通知。
    十、裁判长、领队、教练联席及抽签会议:
    2015年9月26日下午3时在茂名市体育局三楼会议室举行,请各参赛俱乐部的领队和教练按时参加。
    十一、各参赛队经费自理。
    十二、裁判员由主办单位统一选派。
    十三、本规程解释权属大会组委会。
    十四、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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