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组 - 业余赛事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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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钢杯”
2015年北京市乒协个人会员积分赛
怀柔区分站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北京市乒乓球运动协会
二、承办单位
北京市怀柔区体育总会
北京市怀柔区乒乓球协会
三、赞助单位
北京首钢乒乓球俱乐部有限公司
四、比赛名称
“首钢杯”2015年北京市乒协个人会员积分赛怀柔区分站赛
五、比赛时间
2015年8月22日(周六)8:30
六、比赛地点
怀柔体育馆
七、竞赛项目:男子单打、女子单打
八、竞赛组别
1.男、女甲组:30-40岁
(1975年1月1日以后-1984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
2.男、女乙组:41-50岁
(1965年1月1日以后-1974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
3.男、女丙组:51-60岁
(1955年1月1日以后-1964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
4.男、女丁组:61-70岁
(1945年1月1日以后-1954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
九、竞赛组委会人员及机构设置:
主 任:孙学才
常务副主任:梁宗平
副主任:王玉忠、宁 伟、刘宝武、赵建国
秘书长:刘燕彬
副秘书长:徐学鹏、高 巍、宿苏云
竞赛组:孙忠仁、潘利明、鲁耀辉、沈 旭
宣传组:潘利明、吴 迪
场地组:林祥安
财务组:李荣芹
安保组:于大禹
裁判长:孙忠仁
裁判员:由怀柔区乒协指派
仲裁委员会:吴言、徐学鹏、孙忠仁
十、参赛资格:
1.凡在北京市乒协注册的个人会员,年龄30—70岁,均可免费报名参赛。所有参赛运动员必须是业余选手,退役专业运动员参赛须离队满8年。
2.参赛运动员报名时需提供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和会员证。尚未注册的运动员需填写北京市乒乓球运动协会(个人)会员申请表,并同时提供一寸免冠照片1张供办理会员证使用。申请注册入会可在报名参赛时进行。
3.参赛运动员须随身携带二代身份证或会员证原件,以备临场参赛资格审查。
4.严禁冒名顶替、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本人的会员资格及比赛资格。
5.所有参赛人员必须身体健康者,且在赛前签订自愿参赛责任书确认自身身体健康。
十一、报名办法
1.赛前注册:
参赛运动员必须注册为北京市乒乓球运动协会个人会员。
注册个人会员时需填写《北京市乒乓球运动协会个人会员申请表》并交纳注册入会费,2015-2017两年注册费为50元,和1张一寸免冠照片。注册开始时间为2015年8月22日,会员资格截至2017年8月21日。
比赛现场办理注册入会者有资格参加下一站积分赛。
2.比赛报名:
参赛运动员在赛前可通过传真、电子邮件及现场填报的方式进行报名(报名表见附件)。
1)现场报名注册入会时间:2015年8月10至8月13日,9:00-17:30
现场报名注册入会时间:2015年8月10-13日,9:00-17:30
现场报名地点:怀柔区体育局社体中心(一楼109室)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联系人:鲁耀辉、沈 旭
联系电话:69694838
2)市区报名时间:2015年8月10-11日,9:00-16:00
地点:什刹海体校133办公室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联系人:高巍
联系电话:67023923
十二、竞赛办法:
1.比赛执行国家体育总局最新审定的《乒乓球竞赛规则》。
2.比赛分二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分组循环赛。第二阶段为淘汰赛。
第一阶段小组赛,采用3局2胜制,第二阶段淘汰赛采用5局3胜制,每局11分制。
3.运动员装备自行负责,球拍须符合规则要求,必须一面鲜红,一面为黑色,要有国际乒联ITTF的标志,比赛服装主体颜色不能为白色。
4.比赛迟到10分钟者视为弃权。
十三、比赛器材:
1.球 台:中国乒乓球协会批准使用的比赛用台。
2.乒乓球:中国乒乓球协会批准使用的白色比赛用球。
十四、录取名次和奖励:
1.各组录取前8名(根据报名情况),颁发证书和奖品。
2.经中国乒协授权,北京市乒协根据中国乒协有关规定,向比赛成绩符合规定者授予业余一级运动员称号。
3.参赛人数在16人以上(含)录取前八名;少于16人多于12人(含)录取前6名;少于12人多于8人(含)的录取前4名;少于8人的录取前3名;少于4人减2录取;二取一。
4.市乒协将优先从分站比赛前三名选手中选调若干人员参加交流活动;根据比赛成绩,将为获奖会员提供8月23日首钢乒超联赛门票。
5、凡报名参加比赛的会员均有纪念品一份。
十五、积分办法
个人会员积分赛积分办法参照中国乒乓球运动协会个人积分办法试行,待年度赛事结束后公布。
十六、仲裁委员会和裁判员:
(一)仲裁委员会主任由北京市乒协选派。
(二)裁判长由北京市乒协委派,裁判员由承办单位选派。
十七、本规程解释权属北京市乒乓球运动协会。
本次比赛相关事宜可在北京市体育总会、开球网等网站查询。
备注:未尽事宜,区乒协与市区乒协协商解决
北京市乒乓球运动协会
北京市怀柔区体育总会
北京市怀柔区乒乓球协会
2015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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