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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泉州市迎新春乒乓球比赛规程
一、承办单位:泉州市体育局
二、时间、地点:
2015年2月28—3月3日(农历正月初十至十三日)在泉州市侨乡体育中心羽毛球馆举行。
三、运动员资格:
1、比赛分市直机关组和社会组;
2、市直机关各系统参赛运动员必须是机关在编干部和职工,其工资或人事关系必须在所报系统;
3、社会组各队可报领队、教练各一名,运动员若干名;
4、每名运动员只能代表一个单位参加团体赛。
四、比赛分组、项目:
1、市直机关组:男子处级单打、男子单打、女子单打;
2、社会组:甲级男子单打(原则上是经少体校训练5年以上或曾获市运会前八名的选手以及上次比赛乙组前二名的选手)、乙级男子单打(除甲级以外的运动员)、女子单打、团体比赛。
五、竞赛办法:
1、单打采用11分制淘汰赛(五局三胜制);
2、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乒乓球竞赛规则;
3、社会组男子团体采用新斯韦思林杯的比赛方式。出场顺序:主队A、B、C、A、B;客队X、Y、Z、Y、X;并采用11分制(第一阶段采用三局二胜制,第二阶段采用五局三胜制),第一阶段比赛先分组循环,第二阶段比赛采用交叉淘汰;
4、由大会代抽签比赛;
5、参加男子甲级、乙级比赛的运动员必须服从大会组委会的调配;
6、团体比赛、男子乙组进入前16名、男子甲组、男子处级组、男子机关组比赛进入前八名后将进行第二次抽签;
7、比赛采用三星40㎜白球。
六、录取办法:
社会组男子团体、男子单打录取前八名,其它组别录取前六名给予奖金奖励,不足六名(含六名)减一录取。
七、经费:各参赛队费用自理。
八、报名:
请各单位于2月10日前将报名表送市体育局群体科。联系电话:22786781,传真:22797809。
九、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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