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组 - 业余赛事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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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竞赛名称湖南省第十届大学生运动会乒乓球比赛二、主办单位湖南省教育厅三、协办单位湖南省学生体育协会湖南省高等学校体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四、承办单位长沙航空职业技术学院五、比赛时间与地点2014年11月13日-18日在长沙航空职业技术学院(圭塘校区)举行。六、参赛单位全省各普通高等学校七、竞赛分组和竞赛项目(一)分组共分为六个组别:大学甲组、大学乙组、学院甲组、学院乙组、高职专科甲组和高职专科乙组。(二)项目各组别均设7项:男子团体、女子团体、男子单打、女子单打、男子双打、女子双打、男女混合双打。八、参加办法(一)以学校为单位组队报名参加。每校限报1队;每队报领队1人,教练员3人,男、女运动员各5人。(二)各组别每队可报男、女单打各2人;男、女双打、混合双打可报各2对;每名运动员限报2个单项,另可报团体赛。(三)每队可报男、女团体赛各1队。(四)甲类运动员参加甲组的比赛,乙类运动员参加乙组的比赛,甲、乙类运动员均不得跨组参赛;男、女双打、混合双打和团体赛甲、乙类运动员均不能混合配对。(五)比赛中甲、乙类运动员资格的认定依据《湖南省第十届大学生运动会规程总则》的规定执行,在不超过本《竞赛规程》“第八条第(一)款”的总人数情况下,各参赛单位报名参赛的甲、乙类运动员的人数由各校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六)各代表队在上报的《参赛运动员报名表》中最多可增报4名“替补运动员”。“替补运动员”可预留给“2014级新生”(在报名表注明“预留新生”),用于替换该项目《参赛运动员报名表》中的任何运动员;也可实报已注册大学生运动员,用于替换因伤病原因不能参赛的运动员;无论何种情况,替换工作仅限在替换和被替换运动员之间,其项目的变更不能涉及第三人,且不能违反本《竞赛规程》对人数和报项的相关规定;替换运动员的工作必须在比赛报到前22天完成,逾期不再受理。(七)报名会结束后,各队参赛运动员名单不再更换,但2014年新生替换工作除外。确因伤病不能参赛运动员的替换,需提交有代表团团长签名的书面申请,并出具医院伤病诊断证明。九、运动员参赛条件与资格审查(一)运动员参赛条件与资格审查的要求按《湖南省第十届大学生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执行。(二)乙类运动员报名时必须提供该运动员参加《规程总则》所列比赛的相关资料。十、竞赛办法(一)比赛采用中国乒乓球协会审定的最新《乒乓球竞赛规则》及相关补充规定。(二)具体赛制依据报名人数的多少在报名会上确定。(三)团体赛比赛办法比赛采用五场三胜制,每次比赛必须三人出场,每场比赛采用五局三胜制,每局比赛采用11分制。出场顺序为:主队客队A–––––––––––––XB–––––––––––––YC–––––––––––––ZA–––––––––––––YB–––––––––––––X(五)单项比赛均采用三局两胜制。(六)比赛使用红双喜牌"三星"白色乒乓球。(七)如遇某一组别报名参赛只有1人(对),则直接录取名次。十一、名次录取与奖励(一)录取名次1、各组别各项目按成绩分别录取前8名。报名参赛不足录取名次(含)人数的项目,按实际参赛队数录取。2、各组别各单项运动员录取前8名的成绩,分别按9、7、6、5、4、3、2、1计分,团体赛双倍计分,计入代表团总分。3、各组别按各参赛单位运动员名次得分的总和,录取各组别男子团体总分前8名、女子团体总分前8名(混合双打名次得分平均计入男子、女子团体)、男女团体总分前8名(只报单一性别运动员的代表队不予计取,湖南女子学院除外),得分多者名次列前;如得分相等,则以获得第一名多者名次列前,以此类推;4、团体名次总分不另计入代表团总分。(二)奖励1、向获得各组别团体总分前8名的参赛单位颁发奖杯;2、对获得各组别各单项前3名的运动员颁发奖牌,前8名的运动员颁发成绩证书。十二、体育道德风尚奖赛会按报名参赛人数的六分之一评选优秀体育代表队、优秀运动员、教练员和裁判员奖,具体评选办法另行制定。(一)各参赛单位应遵照《湖南省第十届大学生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的要求,于2014年3月31日前将《参赛运动员报名表》(原件)和相关项目的《参赛运动员项目报名表》(原件),随本学校《湖南省第十届大学生运动会代表团报名表》(原件)报湖南省学生体育协会秘书处,接受资格审查。同时,通过“湖南省学生体育竞赛活动网”(网址:http://www.tyjshd.com.cn)的“竞赛报名”栏,将本学校各单项比赛《参赛运动员报名表》和《参赛运动员项目报名表》的电子文档提交到湖南省学生体育协会秘书处。所有报送的表格均用电脑打印,否则不予受理。各队在提交《参赛运动员报名表》时,无论是否有“乙类运动员”,均应在“类别”栏目中用“J”(甲类)和“Y”(乙类)加以注明,并在《参赛运动员项目报名表》“组别”栏目中注明甲或乙组,否则视为无效报名表。十三、报名时间与办法湖南省学生体育协会秘书处办公地址:长沙市芙蓉区杨家山职院街199号,湖南省语言文字测试培训中心院内(主办公楼侧栋一楼),邮政编码:410016,联系电话:0731-85868081(可传真)。(二)定于2014年5月在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召开“湖南省第十届大学生运动会报名会”。报名会上各参赛单位须交验材料:1、《参赛运动员报名表》(原件,必须使用本规程统一表样,用电脑打印,加盖学校公章,否则不予受理报名);2、《参赛运动员项目报名表》(原件,必须使用本规程统一表样,用电脑打印,加盖学校公章,否则不予受理报名);3、参赛运动员的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4、参赛运动员的有效《湖南省大学生运动员注册卡》;5、领队、教练员和参赛运动员近期1寸免冠彩色同底照片各1张;6、参赛费:每参赛队人民币1000元。(三)参赛运动员一经报名会确认,无论任何理由,不得替换“替补运动员”名单以外人员;2014级新生运动员和确因伤病需要替换的运动员,依据《湖南省第十届大学生运动会规程总则》的相关规定执行。十四、报到与须知(一)仲裁委员、技术代表、裁判员于2014年11月11日下午18点前报到。(二)各代表队于2014年11月11日下午18点前报到。(三)各代表队报到时必须交验下列材料后方可领取参赛证:1、交验参赛运动员的注册卡;2、交验参赛运动员的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3、参赛运动员的《参赛运动员体检证明》;4、交验全体参赛人员保险单据及复印件。十五、仲裁委员、技术代表、裁判员的选派与管理(一)仲裁委员、技术代表、裁判长、骨干裁判员的选派由湖南省学生体育协会从“湖南省学生体育竞赛活动裁判员资源库”中抽调,报湖南省教育厅审定。(二)辅助裁判员由裁判长与承办单位商定提名,经主办单位审定后调派。(三)对裁判员的管理执行《湖南省学生体育竞赛活动裁判员管理工作办法》。十六、经费(一)各代表队人员食宿费自理,标准为每人每天150元,食宿地点由承办单位推荐,供各参赛代表队自行选择。(二)赛会官员、仲裁委员、技术代表、裁判长和骨干裁判员的食宿费及往返赛区交通费由赛会负担。十七、其他(一)各代表队全体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湖南省学生体育竞赛活动公共安全与卫生防控方案》。各代表队必须于报到时交验全体参赛人员保险单据,否则不得参赛;对所有参赛人员在比赛期间及往返赛区途中发生的“人身意外伤害事故”赛会不承担责任;(二)各参赛单位自备3米×2米校旗1面,颜色不限。(三)运动员参赛服装及器具由各代表队统一自备,必须符合《乒乓球竞赛规则》规定的要求,运动员比赛服上衣背后上方必须印有本人中文汉字姓名,否则不允许上场参赛。(四)各参赛单位涉及赛会的商务活动必须于比赛报到前22天报湖南省学生体育协会,经商议后方可实施。十八、未尽事宜另行通知。十九、本规程解释权属主办单位。附表1:《湖南省第十届大学生运动会乒乓球比赛参赛运动员报名表》附表2:《湖南省第十届大学生运动会乒乓球比赛参赛运动员项目报名表》附表3:《湖南省第十届大学生运动会乒乓球比赛参赛运动员体检证明》附表4:《湖南省第十届大学生运动会乒乓球比赛2014级新生报名及体检表》附表1:湖南省第十届大学生运动会乒乓球比赛参赛运动员报名表参赛单位(学校公章):领队:教 练 员:
运动员 姓 名 性别 类别 湖南省大学生注册卡号码 运动员 姓 名 性别 类别 湖南省大学生注册卡号码 1 6 2 7 3 8 4 9 5 10 替补运动员名单(可预留给2014级新生) 运动员 姓 名 性别 类别 湖南省大学生注册卡号码 备注 替补运动员 替补运动员 替补运动员 替补运动员 填表人姓名:联系电话: 附表2:湖南省第十届大学生运动会乒乓球比赛参赛运动员项目报名表参赛单位(学校公章):序号姓 名性别类别报名参赛项目男团女团男单女单男双女双混双12345678910附表3:湖南省第十届大学生运动会乒乓球比赛参赛运动员体检证明参赛单位(学校公章):运动员姓 名性 别运动员姓 名性别16273849510替补运动员替补运动员替补运动员替补运动员具备二级或二级以上资质医院的体检证明:是否适合参加乒乓球运动项目的比赛。医院体检意见(公章):医生签名:体检日期:附表4:湖南省第十届大学生运动会乒乓球比赛2014级新生报名及体检表参赛单位(学校公章):运动员新生姓名性 别类别湖南省大学生注册卡号码参赛项目被替换运动员姓名性别类别被替换运动员变更参赛项目1234医院体检意见(公章):医生签名:体检日期:填表人姓名:联系电话:备注:1、2014级新生的注册、报名工作,最迟在其所报参赛项目报到的前22天完成,逾期不再受理。2、如“被替换运动员”不再参赛,请在“被替换运动员变更参赛项目”一栏中填写“不参赛”。3、此表格请用电脑打印。收藏| 举报|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