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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首届“重庆三峡银行•长江杯”
乒乓球比赛的邀请函
上海市、重庆市各区,长江流域沿岸各省地级区、市、州体育局、乒乓球协会:
为积极响应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设长江经济带的重大决策贯彻落实李克强总理2014年4月27日视察万州、28日在重庆召开的加快长江流域经济带建设座谈会精神,积极推动《全民健身条例》贯彻和发展群众性乒乓球运动,加强长江流域城市间乒乓球爱好者的交流和友谊,同时依托活动为区域间互动学习提供机会,为长江经济带的持续健康发展增添活力,作为重庆市第二大城市的万州区(原地级万县市),拟于11月13日至16日在重庆市万州区三峡之星体育馆举办“首届‘重庆三峡银行·长江杯’乒乓球比赛”。
现诚恳邀请各地体育局、乒协组队参加,请务必在9月15日前电话回复参赛意愿为盼。
重庆市万州区体育局联系人:王新成,电话:13628237770、023-58815986,传真:023-58815989;重庆市万州区乒协联系人:熊永平,电话:13709431922。
附:1、首届“重庆三峡银行•长江杯”乒乓球比赛竞赛规程
2、首届“重庆三峡银行•长江杯”乒乓球比赛报名表
3、拟邀请长江流域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地级以上城
市一览表
重庆市万州区体育局
2014年9月5日
附件1:
首届“重庆三峡银行•长江杯”乒乓球比赛
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重庆市万州区体育局、重庆市万州区体育总会
二、承办单位:重庆三峡银行、重庆市万州区乒乓球协会
三、协办单位:(待定)
四、比赛时间:2014年11月13日一16日
五、比赛地点:重庆市万州区三峡之星体育馆
六、比赛项目:团体赛、嘉宾单打
七、参赛单位:上海市、重庆市及所辖各区或乒乓球协会,青海、西藏、云南、贵州、陕西、四川、湖北、湖南、江西、安微、江苏等各沿江地级区、市、州或乒乓球协会
八、运动员资格
(一)团体赛运动员资格不限,男、女不限;
(二)嘉宾单打运动员(副厅级以上)也可参加团体赛,男、女不限;
(三)运动员必须身体健康,适宜该项运动,其健康状况由各代表队自行审查负责。
九、参赛办法
(一)各市、区、州限报1队,每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1人、运动员3-5人,嘉宾单打运动员1—2人;
(二)报名:
1、各代表队务必于2014年10月20日前将报名表以传真或邮件形式传至万州区体育局群体科(联系人:刘晓旭,传真电话:023—58815989,QQ邮箱:[email protected],电话:023—58815991),一经报名不得更改,逾期报名不再受理;乒协联系人:牟伟:电话13638295488;
2、各代表队报名时需加盖当地体育局或乒乓球协会公章,否者不予受理。嘉宾单打运动员身份由当地体育局或乒乓球协会盖章认证即可;
(三)报到:请于2014年11月12日16:00时前到重庆市万州区万达希尔顿逸林酒店(五星级)报到,16:00时在希尔顿酒店召开领队会议,11月11日上午9时召开裁判长、教练员联谊会并组织抽签,未到会的代表队由组委会代抽,请各代表队派人准时出席会议,不另行通知。
十、竞赛办法
(一)团体赛:
1、比赛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预赛,采用分组单循环,决出小组名次,前两名进入决赛;第二阶段决赛,采用淘汰附加赛,决出前八名。
2、团体赛采用新斯韦斯林杯赛五场三胜制,每场五局三胜,每局11分,出场顺序A-X;B-Y;C-Z;A-Y;B-X。
3、不设种子队。
(二)嘉宾单打:
1、比赛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预赛,采用分组单循环,决出小组名次,前两名进入决赛;第二阶段决赛,采用淘汰附加赛,决出前八名。
2、每场五局三胜制,每局11分。
3、不设种子队员。
(三)比赛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2011年《乒乓球竞赛规则》;
(四)比赛球台为“双鱼”牌203型;
(五)比赛用球为“双鱼”三星白色硬质40mm乒乓球;
(六)比赛服装、球拍要求:
1、各代表队团体赛上场运动员服装必须统一(牌子、颜色、式样);
2、上场一律着短袖(不能穿白色衣、裤)、短裤、短袜、运动鞋;
3、使用球拍必须符合规则要求;
(七)在比赛中未弃权的队,方可领取纪念品。
十一、录取名次及奖励办法
(一)录取名次:团体、单打均录取前八名。
(二)奖励办法:
1、团体、单打前三名发给奖杯、证书、奖金;
2、团体、单打第四至八名发给证书、奖金;
(三)奖金:
1、团体赛:冠军80000元,亚军50000元,季军30000元,第四名10000元,第五名8000元,第六名7000元,第七名6000元,第八名5000元;
2、单打:冠军5000元,亚军3000元,季军2000元,第四名1000元,第五名800元,第六名700元,第七名600元,第八名500元。
十二、本次比赛裁判长和裁判员由主办单位统一选派。
十三、经费:大会所需费用由主办单位负责,各代表队费用概归自理。
十四、本规程未尽事宜另行通知,最终解释权为主办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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