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组 - 赛事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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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办单位:
国家体育总局乒乓球羽毛球运动管理中心 中国乒乓球协会
二、承办单位: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局、乒乓球协会
三、协办单位:
由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指定。
四、 赞助单位: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 上海红双喜股份有限公司 厦门万杰隆集团有限公司
五、推广单位:
北京中乒体育文化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中广赛博文化发展公司。
六、比赛时间和地点:
2012 年会员联赛将举办 19 个分站赛:
第一站: 4 月 6-8 日陕西省杨凌示范区
第二站: 4 月 13-15 日四川省成都市
第三站: 5 月 1-6 日天津市(乙 B )
第四站: 5 月 11-13 日浙江省绍兴市
第五站: 5 月 18-20 日重庆市
第六站: 5 月 25-27 日湖北省十堰市
第七站: 6 月 8-10 日辽宁省兴城市
第八站: 6 月 15-17 日江西省九江市
第九站: 6 月 22-24 日北京市第十站: 6 月 29-7 月 1 日黑龙江省牡丹江市
第十一站: 7 月 6-8 日山东省烟台市
第十二站: 7 月 13-15 日吉林省长春市
第十三站: 7 月 24-29 日河北省沧州市(乙 B 石家庄市)
第十四站: 8 月 3-5 日山西省大同市
第十五站: 8 月 10-12 日江苏省南京市
第十六站: 8 月 21-26 日安徽省蚌埠市(乙 B 合肥市)
第十七站: 8 月 31- 9 月2 日 甘肃省兰州市
第十八站: 9 月 7-9 日贵州省都匀市
第十九站: 9 月 14-16 日河南省漯河市
会员联赛总决赛: 11 月 9-12 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
中国乒乓球俱乐部乙 B 总决赛: 11 月 1 至 5 日在广东省汕头市举行。七、竞赛项目:
(一)团体比赛项目:
1 . 30 岁组男子团体
2 . 40 岁组男子团体
3 . 50 岁组男子团体
4 . 60 岁组男子团体
5 . 65 岁以上组男子团体
6 . 30 岁组女子团体
7 . 50 岁组女子团体
8 . 60 岁以上组女子团体
9 . 中国乒乓球俱乐部乙 B 组男女团体(仅设天津、 河北和安徽三站)(二)单打比赛项目:
1 . 30 岁组男子单打
2 . 40 岁组男子单打
3 . 50 岁组男子单打
4 . 60 岁组男子单打
5 . 65 岁以上组男子单打
6 . 30 岁组女子单打
7 . 50 岁组女子单打
8 . 60 岁以上组女子单打
9 . 嘉宾组单打八、各分站不得增设比赛项目。
九、参赛办法:
(一)参赛资格:
1 . 凡在中国乒协注册的会员均可免费报名参加;未注册或会员证已过有效期的俱乐部和个人可在报名时办理注册或续费手续,并参加比赛。
2 . 参赛运动员报名时需提供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和会员证号,尚未注册的俱乐部和个人需填写一张注册表,个人还需提供一张一寸免冠照片(办理会员证使用)。
3 . 参赛运动员须随身携带二代身份证或士官证原件及健康证明,以备临场参赛资格审查。
4 . 每名运动员每一年度只能代表一个俱乐部参加会员联赛。同一俱乐部不同队的运动员,在参加各分站赛和总决赛时不得重新组合。
5 . 团体比赛中允许运动员参加低于本年龄组别的比赛 , 单打比赛不得跨组。
6 . 严禁冒名顶替、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本人和其代表俱乐部的比赛资格。
7 . 参赛运动员必须符合本组别的年龄规定。
男子 30 岁组为 1973 年 1 月 1 日 至 1982 年 12 月 31 日 出生者;
男子 40 岁组为 1963 年 1 月 1 日 至 1972 年 12 月 31 日 出生者;
男子 50 岁组为 1953 年 1 月 1 日 至 1962 年 12 月 31 日 出生者;
男子 60 岁组为 1948 年 1 月 1 日 至 1952 年 12 月 31 日 出生者;
男子 65 岁以上组为 1947 年 12 月 31 日 以前出生者;
女子 30 岁组为 1963 年 1 月 1 日 至 1982 年 12 月 31 日 出生者;
女子 50 岁组为 1953 年 1 月 1 日 至 1962 年 12 月 31 日 出生者;
女子 60 岁以上组为 1952 年 12 月 31 日 以前出生者
8 . 嘉宾组比赛不分性别、年龄,参赛资格为 :
(1) 副厅级以上行政机关领导干部
(2) 大校以上部队领导干部
(3) 具有副厅级以上行政职务的院校领导干部
(4) 企业副厅级以上领导干部
(5) 为会员联赛做出杰出贡献的企业的主要领导
9 . 所有参赛人员必须是身体健康者,且必须由参赛单位或个人办理在本次比赛期间的人身意外保险。否则,一切后果自负。(二)报名:
1 .各参赛俱乐部和个人须将电脑打印的报名表,在赛前通过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报送到主办和承办单位。
2 .团体比赛 每个组别每个俱乐部限报 3 个队。
3 .团体比赛每个俱乐部可报领队 1 名、教练 1 名。每个队运动员最多可报 5 人,最少报 2 人。
4 .在团体比赛和单打比赛中, 参赛运动员只能参加一个组别的比赛。
(三)乙 B 组比赛:
1 .2012 年在天津市、河北省石家庄市、安徽省合肥市三个分站设全国乒乓球俱乐部乙 B 组比赛。
2 .乙 B 组采取就近报名参赛的原则,乙 B 组的报名以先报为原则,每站比赛控制在大约男、女各 32 个俱乐部。
3 .获得乙 B 组天津赛区和河北省石家庄赛区前 10 名的俱乐部及安徽省合肥赛区前 12 名的俱乐部将获得参加乙 B 总决赛的资格。
4 、参加乙 B 总决赛的运动员应是参加分站赛的人员。如取得乙 B 总决赛资格的团体成员因故不能参赛,或分站赛未报满名额,允许替换或增补 1人。替换或增补人员必须是中国乒协注册个人会员,并且 2012 年未在任何俱乐部注册。
5 .乙 B 组分站赛和总决赛参赛人员最少 3 人,不允许 2 人的队参赛。任何参赛队在任何阶段任何场次均不得弃权,凡有弃权纪录的队,将排在本年度乙 B 分站赛和总决赛的最后。(四)参赛费用:
1 .所有俱乐部应持有效的中国乒协团体会员证参加团体比赛, 尚未在中国乒协注册或团体会员证已过有效期的俱乐部,须办理中国乒协团体会员注册或续费手续并缴纳 200 元,作为本年度团体会员注册费。
2 .所有参赛的运动员应持有效的中国乒协个人会员证参加团体比赛和单打比赛, 尚未在中国乒协注册或个人会员证已过有效期的运动员,须办理中国乒协个人会员注册手续或续费手续并缴纳每人 50 元,作为两年度的个人会员注册费。
3 .参加乙 B 组比赛的俱乐部和运动员除必须办理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注册手续外,所有参赛运动员需缴纳参赛费 180 元 / 人。
4 .参赛俱乐部和个人的交通、食宿、医疗、保险等一切经费自理。
5 .参赛俱乐部和个人可自行安排食宿。组委会也将提供住宿地点、食宿标准等服务供选择。十、团体会员注册基本条件:
(一)应有规范的俱乐部名称。俱乐部名称应按照冠名 + 地域 + 俱乐部名称的顺序命名,冠名可以更改,其他部分不允许变动,不能冠以“中国”、“全国”、“中华”。
(二)俱乐部有管理人员,并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三)俱乐部应有合法的活动经费来源。十一、竞赛办法:
(一)比赛执行国家体育总局最新审定的《乒乓球竞赛规则》。
(二)单打比赛采用五局三胜 11 分制。
(三)团体赛均采用斯韦思林杯赛制,五盘三胜, 11 分制。出场顺序为: A — X , B — Y , C — Z , A — Y , B — X 。
(四)团体比赛分预赛、决赛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分组循环,每个小组不得少于 4 个队;决赛阶段采取淘汰赛,决出前八名, 3-4 名进行附加赛, 5-8 名并列。
(五)单打比赛采取单淘汰赛,决出前八名, 3-4 名进行附加赛, 5-8 名并列。
(六)团体比赛中,只允许一名长胶队员上场。
(七)如会员联赛各组别团体比赛报名队伍不足 6 个队,单打比赛报名人数不足 8 人,组委会有权对该组别比赛做出调整。
(八)乙 B 组比赛分预赛、决赛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分组循环,每个小组不得少于 8 个队;决赛阶段采取淘汰赛和附加赛,决出 1-16 名。参赛队数不足 9 个队,采取单循环 。
(九)如乙 B 组比赛各组别报名队伍不足 8 个队,组委会有权对该组别比赛做出调整。
(十)参加团体比赛的俱乐部应统一着装。十二、比赛器材:
(一)球 台:中国乒乓球协会批准使用的比赛用台。
(二)乒乓球:中国乒乓球协会批准使用的比赛用球。十三、录取名次和奖励:
(一)团体比赛:
1 . 团体比赛按各组别录取名次,并给予奖励。
2 . 团体比赛参赛队伍在 16 支队伍(含)以上的,录取前八名;少于 16 支队伍高于 12 支队伍(含)录取前三名,少于 12 支队伍高于 8 支队伍(含)的录取前两名;低于 8 支队伍的录取第一名。
(二)单打比赛:
1 . 单打比赛按各组别录取名次,并给予奖励。
2 .参赛人数在 16 人以上(含)录取前八名;少于 16 人多于 12 人(含)录取前 3 名;少于 12 人多于 8 人(含)的录取前两名;少于 8 人的录取第一名。
(三)获得会员联赛各分站赛团体和单打冠军者,总决赛团体比赛和单打比赛前三名者可向中国乒协申请授予业余运动健将称号。
(四)会员联赛总决赛将设 18 万元奖金,各分站赛可根据具体情况另设奖金和奖品。
(五) 会员联赛各分站赛和总决赛的比赛成绩均纳入中国乒乓球协会会员的积分系统。十四、总决赛资格:
(一)会员联赛总决赛资格:
1.获得各分站赛各组别前三名的运动员或俱乐部将获得参加总决赛的资格。如同一支队伍或个人在两站(或两站以上)比赛中均获参加总决赛资格,则取所在省市分站赛成绩。如所在省市未设分站赛,则取最好名次的一站成绩;如各站比赛成绩相同,则取最早一站的成绩;其它站比赛的出线队伍或个人依次替补。
2.获得乙 B 组天津赛区和河北省石家庄赛区前 10 名的俱乐部及安徽省合肥赛区前 12 名的俱乐部将获得参加乙 B 总决赛的资格。如同一支队伍在两站(或两站以上)比赛中均获参加总决赛资格,则取最好名次的一站成绩;如各站比赛成绩相同,则取最早一站的成绩;其它站比赛的出线队伍依次递补。十五、仲裁委员会和裁判员:
(一)仲裁委员会主任由中国乒协选派。
(二)裁判长由中国乒协委派,副裁判长(国家级以上)及裁判员由承办单位选派。十六、各分站赛区将按照总规程的规定,制定出本站比赛的规程和报名通知,由中国乒协统一在官方网站(tabletennis.sport.org.cn)、中国乒协会员网站(www.pingpangchina.com)、中国乒乓网(www.cn-tt.com)正式下发。
十七、本规程解释权属中国乒乓球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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