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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中央和国家机关
第十三届 “公仆杯”乒乓球联赛的通知
中央和国家机关各单位机关工会(联合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及中国工会十六大精神,进一步活跃机关职工文化体育生活,经中央直属机关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工委批准,定于2016年9月初举办第十三届“公仆杯”乒乓球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办和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中央直属机关工会联合会
中央国家机关工会联合会
承办单位:中央国家机关乒乓球协会
二、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6年9月5日(周一)至10日(周六)
地点:中国残疾人体育运动管理中心
三、活动主题和宗旨
深入贯彻党的群众路线,以“增强体质、展示风采、关注健康、共建和谐”主题,突出群众性、参与性、趣味性和示范性,展示中央和国家机关干部职工全民健身、建设和谐机关的时代风貌。
宣传口号以“发展体育运动、增强人民体质”、“全民健身,你我同行”、“天天健身,天天快乐”为主。
四、有关要求
请各部门直属机关工会接此通知后,结合部门实际,本着自愿参加的原则,统筹安排好工作和本次比赛,带动和推进机关干部职工强身健体活动的开展。
五、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六、本规程最终解释权归竞赛组织委员会
附件:1. 中央和国家机关第十三届“公仆杯”乒乓球联赛竞赛规程
2. 中央和国家机关第十三届“公仆杯”乒乓球联赛分组名单
3. 中国残疾人奥林匹克运动管理中心线路图
4.第十三届“公仆杯”联赛单打比赛预选赛竞赛规程
中央直属机关工会联合会 中央国家机关工会联合会
2016年8月9日
附件1
中央和国家机关第十三届“公仆杯”
乒乓球联赛竞赛规程
一、比赛时间
9月5日—10日(周一至周六)
二、比赛地点
中国残疾人体育运动管理中心综合训练馆(见路线图)
三、比赛项目
团体比赛和单打比赛
四、比赛组别
单 打:部级男子组、部级女子组
男子A组(56岁及以上,1960年及以前出生)
女子A组(51岁及以上,1965年及以前出生)
男子B组(41-55岁,1975-1961年出生)
女子B组(36-50岁,1980-1966年出生)
男子C组(40岁及以下,1976及以后出生)
女子C组(35岁及以下,1981及以后出生)
团体赛:厅局级干部组
处级干部组
男子普通组
女子普通组
五、运动员资格
(一)团体赛参赛运动员为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及在京直属单位参加工作满一年以上(2015年8月1日之前)的在职人员,报名参加本届“公仆杯”人员视为加入国家机关乒乓球协会成为会员(中央直属机关除外)。
(二)单打比赛参赛运动员为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及在京直属单位人员(含退休)。
(三)2014年1月1日以后仍在国家体育总局乒乓球羽毛球运动管理中心注册的人员(甲B以上俱乐部)不可报名参赛。
(四)参赛运动员的职务和级别以报名截止时间为准;部级干部组参赛运动员含各单位党组成员。
(五)报名参赛的运动员(部级领导除外),团体赛每人只允许报一个组别的比赛,不可兼项。
(六)团体赛厅局级干部组和处级干部组允许男、女混合组队。
(七)曾经在国家体育总局乒乓球羽毛球运动管理中心注册过的人员(甲B以上俱乐部)35岁(含)以下者,不得参加团体赛。
(八)单打名额产生办法(部级组除外)
1、通过每月举办的中央国家机关乒乓球协会2016年度个人会员积分赛产生,条件如下:
(1)每月各组别的冠亚军直接进入。
(2)男子各组别取积分前64名、女子各组别取积分前32名(均含冠亚军)直接进入。
2、未参加2016年度个人会员积分赛的中央国家机关各单位运动员和中央直属机关各单位职工通过预选赛进入,男子各组别取前16名,女子各组别取前8名,比赛时间定在8月2、3、4、15、16和17日下午3点开始比赛,报名截止时间为7月31日(单打预选赛规程见附件4)。
(九)参赛运动员须带有效证件、会员证(中央国家机关单位)和参赛证(中央直属机关单位)上场,以备资格审查。
六、比赛办法
(一)本届团体比赛分为A、B、C三个组别进行。A、B、C三个组别的参赛单位,具体分组名单详见“附件二”。
(二)比赛执行国家体育总局最新审定的《乒乓球竞赛规则》。
(三)A、B、C组团体赛采用赛会制。双方出场顺序如下:
A-X
B-Y
C-Z
A-Y
B-X
各组别报名在6队(含6队)以上的分两阶段进行,第一阶段
采用分组循环、第二阶段采用单淘汰加附加赛方式进行(设3—4名)。5队以下采用单循环赛方式进行。
所有比赛采用五局三胜制,每局11分。
(四)单打比赛设种子选手。比赛分为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分组循环赛,第二阶段单淘汰赛 (与个人积分赛成绩相结合)。
(五)每场比赛双方均有1分钟暂停时间。
(六)各参赛队必须服装统一,不得着主体为白色的运动装。
(七)本届比赛第一阶段全部采用电脑抽签。
七、升降级办法
(一)本届团体比赛A、B组参赛队数分别为24和32个。
(二)未参加2015年比赛的单位,只允许报名参加本届C组的比赛。
(三)2015年已报名但未参赛的队2016年将参加下一组别的比赛(特指A、B两组)。
(四)本届团体比赛各组别升降级办法如下:
1.本届比赛各组别参赛队数:
项目
组别
厅局级
处级
普男
普女
A组
24
24
24
24
B组
32
32
32
32
C组
不限
不限
不限
不限
2.A组升降级办法:
(1)获本届比赛B组各组别前八名的队直接升入A组;
(2)本届比赛排名在A组各组别最后八名的队,降入下届比赛B组。
3.B组升降级办法:
(1)获本届比赛C组各组别前八名的队直接升入B组;
(2)本届比赛排名在B组各组别最后八名的队,降入下届比赛C组。
八、有关运动员资格的申诉与处罚
各部门直属机关工会是确保参赛运动员资格真实的第一责任人,负责与组委会签订《运动员资格真实性保证书》。
(一)比赛组委会纪律仲裁委员会是运动员资格审定的最高工作机构。
(二)各部门工会及负责人是运动员资格审定的第一责任人,也是运动员资格投诉、申诉方的代表人,组委会不接受其他人员投诉申请。
(三)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运动员资格报名,确认无弄虚作假,如经组委会审查后有一名不符合资格者,则取消该单位在该组别的本次比赛资格(或成绩),下届降入C组比赛。
(四)若同一报名单位同时出现两名或两个组别各有不符合运动员报名资格者,则取消该单位本次比赛的所有参赛组别的比赛资格(或成绩),下届降入C组比赛。
(五)对运动员资格问题的投诉,应在第二阶段比赛前提出,第二阶段比赛开始后不再接受资格问题的投诉。
(六)现场投诉,投诉方(举报方)代表人应在该场比赛结束后,立即以书面形式递交仲裁委员会。
(七)应诉方(被举报方)应根据仲裁委员会的要求,在一个工作日内,提供有关书面证明材料(必须加盖本部门党组织公章)。
(八)比赛组委会仲裁委员会将视情节轻重,对败诉方(举报失实方或应诉失败方)予以现场通报、取消运动员资格、取消比赛成绩、赛后通报、下届降入C组等处罚。
九、奖励
(一)组委会对团体赛A、B、C组各组别前三名的运动队和运动员给予奖励;(5人以内按实际人数奖励,5人及以上按5人奖励)A组各组别前三名的参赛运动员可申请“乒乓球业余运动健将”的称号。
(二)组委会对单打比赛前五名(并三、并五)的运动员给予奖励;前两名的运动员可申请“乒乓球业余运动健将”的称号。
(三)本届比赛设团体总分奖。
团体总分录取前16名,奖励前8名。
获得团体总分第一名的单位将获得中央国家机关“公仆杯”乒乓球联赛流动奖杯一座。
(四)团体总分计分办法如下:
基础分
名次分
厅级
处级
普女
普男
第五
(并列)
第四名
第三名
第二名
第一名
A组
4
3
2
2
21
24
26
28
30
B组
4
3
2
2
10
12
14
16
18
C组
4
3
2
2
1
4
6
8
10
部级
5
9
13
15
17
单打
2
2
6
8
10
十、比赛器材
使用中国乒乓球协会批准的比赛球台和银河铂力新材料三星级40+白色乒乓球。
十一、裁判长、裁判员
正、副裁判长及裁判员均由中央国家机关乒乓球协会选派。
十二、报名办法
(一)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以部门名义报名参赛。
(二)每个部门每个组别只能报一支代表队参赛,每个组别报名人员不得超过9人。
(三)各部门可报领队、教练、工作人员各一人。
(四)组委会审核参赛运动员资料无误后,统一办理保险手续。
(五)报名表、注册表、参保人员清单、保证书和车证,从www.dfzt505.com网址中下载,填好后连同运动员照片电子版
(1寸彩色免冠照,注明姓名和参赛组别)发送到[email protected]。并请于8月12日前将加盖部门工会公章的报名表、注册表、参保人员清单、保证书(主席签字、单位盖章)原件、运动员身份证复印件送交或邮寄至北京市丰台区镇国寺191号二商体育馆4号办公室,北京东方中天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六)领队会时间为9月2日下午2:30,在中国残疾人体育运动管理中心召开。
邮 编:100055
联 系 人:吴 超 13601015347
田 媛 18600049502
联系电话:010-87888521 传 真: 010-87888521
[本话题由 Admin 于 2016-08-16 11:11:34 编辑]收藏| 举报|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