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年代,我上小学、中学。那时学校只有两张水泥球台,人多台少,我们时常玩儿一种叫做“争皇帝”的游戏。规则是这样的:
选出两个球技好的,猜丁壳决定“皇帝”和“皇后”。皇帝有7分(可以输),皇后6分。平均分配其他人员作为大臣每人4分,这样组成两个队。先是大臣上场,谁捡到球儿谁发球,4,3,2,1自己的分输完了下台换人。最后看谁站的时间更长,能够见到对方的“皇帝”或“皇后”。当见到对方的“皇帝”或“皇后”时,“大臣”没有发球权。“皇帝”或“皇后”有权把自己的分送给“大臣”使用,这时他享受发球权。
像这样自编的游戏,您玩过吗?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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