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阳光乒乓球俱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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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赞助吉林阳光乒乓基金活动
计 划 协 议 书
为了助推吉林地区全民健身运动的广泛开展,进一步推动乒乓球运动在全地区的纵深发展,提升吉林阳光乒乓的美誉度及乒乓赛事在本地区的推广计划,本着“利益共享、共赢互助”原则,依赖阳光强大的人气、活跃力和开放的通讯平台,现诚与吉林地区商家签订开展消费连锁赞助吉林阳光乒乓基金活动计划协议。
甲方(俱乐部):
乙方(商 家):
1、本着利益共享,多赢互利互惠原则;
2、按各县(市)区行政区域划分,以阳光主要活动场馆为圆心点,呈放射状分别选取2-3家餐饮、1-2娱乐商家进行考察,认定符合条件后,签署协议,予以确认;
3、一年一签协议;
4、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协议期为止,乙方将向甲方吉林市阳光乒乓俱乐部先交活动预付赞助金 元(牌匾押金500元);
5、统一挂牌,会员持卡消费优惠或 折(扣)减免,系统支持,时令改变,以店内商家海报为准;
6、消费小票上传系统跟帖确认,俱乐部定期统计消费,鼓励并奖励消费;
7、群内配发广告,阳关资讯平台,全面支持并进行滚动播出。欢迎商家以观察员身份进驻群内,考察俱乐部活动及活跃度,包括与乒友互动,增进感情;
8、签约商家,按店面大小及利润提留,向俱乐部回馈赞助活动基金。赞助社会公益事业,赞助吉林市阳光乒乓俱乐部“阳光乒乓”赞助活动金;
9、阳光活动基金,主要用于运动员外出比赛补贴及日常活动比赛补贴使用,支持阳光乒友走出吉林,走向更广阔的舞台。
以上协议,由双方各执一份,双方恪守承诺,进行履约,分别备案。
甲方(俱乐部)代表人签名: 乙方商家代表人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联系电话:0432-680627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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