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新天地乒乓球俱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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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武汉市首届“乒协”杯
乒乓球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武汉市体育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
二、承办单位
武汉市乒乓球协会
武汉市老年人体育协会
三、协办单位
四、比赛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13年12月14日— 15日
2、地点:汉阳二桥体育训练基地乒乓球馆
五、比赛项目
1、30岁以下男子团体(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31-45岁男子团体(1968年1月1日至1982年12月31日)
3、46-59岁男子团体(1967年1月1日至1954年12月31日)
4、60岁以上男子团体(1953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
5、30岁以下女子团体(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31-44岁女子团体(1969年1月1日至1982年12月31日)
7、45-54岁女子团体(1959年1月1日至1968年12月31日)
8、55岁以上女子团体(1958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
9、厅局级组单打(不分男女及年龄)
(省副厅长以上、市副局级以上)
10、嘉宾组单打(不分男女及年龄)
(各企事业单位总经理以上)
六、参加办法
(一)参赛资格及相关规定
1、户口和身份证必须是武汉市内的(不允许借非武汉市籍运动员参赛,否则一经查出,将取消运动员及所在队的团体比赛资格与比赛成绩)。
2、凡现役专业运动员均不能报名参赛。
3、各参赛队报名时,须交参赛运动员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并缴纳报名费(现金),团体每队300元,单打每人300元。
4、所有参赛运动员须带二代身份证或士官证原件参赛,以备临场资格审查。
5、严禁冒名顶替、弄虚作假,一经查出即取消本人及代表队的比赛资格。
6、厅局级组单打必须是省、市委组织部任命的行政副厅(副局)级以上干部
7、凡国有企事业、民营企业等单位的董事长、总经理均可报名参加嘉宾组单打比赛。
8、厅局级组和嘉宾组运动员除参加单打外,也可以报名参加符合规程规定的年龄组团体比赛,但如遇时间冲突,影响比赛进程、必须服从单打比赛。
9、参加团体赛的每个队限报教练员1人,运动员4人。
10、本次比赛允许大年龄参加小年龄组比赛,但小年龄不允许参加大年龄组比赛。
11、赛会要求各参赛队自行办理赛会期间教练员和运动员的人身意外保险,如若出现意外,赛会概不负责。
(二)报名时间与地点
1、报名时间:2013年 11 月 10 日 至 2013年 11 月30 日止。各参赛队务必在该期间将报名单报送到指定地点。逾期将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办法和报名地点:
每个参赛队将报名单规范打印后传到※※※邮箱,报名单上一定注明※※※比赛报名单和参赛单位的名称以及联系人电话,或将报名单送交到武汉市体育局汉阳二桥体育训练基地,联系人:刘珍 13995626849 金龙 15072305322,参赛运动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必须同时报送。
3、本次赛事组委会定于2013年12月 7 日上午9:30在汉阳二桥训练基地阶梯教室召开联席会和抽签会,请各参赛单位务必派一至两名代表参加,未能按时到会者均由裁判长负责代抽,会后不得申诉与变更。
(三)参赛费用
1、报名费:团体赛每个队缴纳报名费300元,厅局级和嘉宾组单打每人缴纳报名费300元。各大专院校学生参赛队免报名费。
2、各参赛队在比赛期间的食宿、交通、饮料等费用自理。
七、竞赛办法
1、团体和单打比赛均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进行分组循环赛
第二阶段进行淘汰赛加附加赛,决出前八名。(五—八名为并列第五名)
2、男女团体比赛均采用斯韦斯林杯赛制,五盘三胜11分制。
3、单打比赛采用五局三胜11分制。
4、团体比赛中每队每场中允许一名队员使用长胶。
5、按秩序册比赛时间,迟到15分钟,判弃权。
八、比赛器材
比赛均使用中国乒乓球协会批准的球台和乒乓球。
九、录取名次和奖励
1、团体比赛按各组别报名参赛队的数量分别录取名次和奖励。
2、团体比赛参赛队在24队以上的录取前八名;16-23队的录取前六名;12-15队的录取前四名;6-11队的录取前三名;不足6个队的由组委会进行调整。
3、厅局级和嘉宾组单打比赛录取前八名。(三、四名进行附加赛,五—八名并列第五名)
4、各组别男女团体冠军和厅局级组、嘉宾组单打第一名颁发奖杯和荣誉证书,第二名至第八名颁发荣誉证书。
十、仲裁委员会和裁判长
1、仲裁委员会成员由武汉市乒乓球协会选派。
2、裁判长由武汉市乒乓球协会委派。
十一、其它
1、本次赛会设:优秀组织奖、特殊贡献奖和道德风尚奖。
2、本规程解释权属武汉市乒乓球协会。
3、本规程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赛事组委会
二〇一三年九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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