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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规程】第八届世界著名在华企业健身大赛 乒乓球比赛竞赛规程

    黄宗泽 已有 259 次阅读   2013-04-25 16:53

      一、承办单位

      上海市乒乓球协会、闵行区体育局、东方体育中心

      二、竞赛日期、地点

      (一)竞赛日期:2013年7月6--7日

      (二)地点:东方体育中心海上王冠训练馆(浦东泳耀路300号)

      三、竞赛项目

      男女混合团体赛

      四、参赛办法与报名

      (一)参赛办法

      1、世界500强在华企业、中国500强企业和国内著名企业(含外企、国企、民企的著名公司、集团公司及分公司)均可组队参赛

      2、参赛者必须是本企业正式在职职工。

      3、2012年国家公布的注册专业运动员(包括俱乐部职业运动员)不能参加比赛。

      (二)报名办法

      1、报名日期:各参赛单位须在6月10日前将报名表及有关内容发送至项目竞赛部。

      2、报名地点:

      地址:上海市南京西路150号419室

      邮编:200003

      电话:63275330-418、63276816(兼传真)

      网址:www.500sports.com.cn

      联系人:潘涓涓

      手机:13818423907

      3、报名方式:一是网上报名,登录上海市体育局网站(tyj.sh.gov.cn),进入“上海市民体育大联赛”页面中直接报名。二是到报名点直接报名。

      4、报名以递交报名表日期先后为准。限定96支队伍,额满为止。

      5、每队可报领队1名,教练1名,运动员6名(其中必须有1名女选手),领队和教练可做替补队员。

      6、收费情况:每队收取300元

      7、报名表附后

      五、竞赛办法

      1、比赛采用男女混合团体赛,出场顺序:①男单、②女单、③混双、④男单、⑤男单。每个队员每场比赛单打只能出场一次,混合双打可兼项。

      2、比赛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小组循环赛,取小组前2名进入第二阶段淘汰赛。第一阶段需打满五场比赛。第二阶段五场三胜制。所有比赛均采用三局二胜,11分制。

      3、比赛执行中国乒乓球协会最新审定的《2011年乒乓球竞赛规则》及由本次比赛所制定的特定规则及补充规定。凡报名参赛的单位和个人均视为认可本竞赛规则。

      六、录取名次及奖励办法

      混合团体赛录取前八名,前三名颁发金、银、铜牌,第四至第八名颁发证书。

      七、其他

      1、各参赛单位必须为参赛运动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作赛前健康检查

      2、各参赛队应统一着装,并符合乒乓球比赛规则的要求。

      3、参赛队员上场比赛需向裁判出示印有本人照片的有效证件。

    八、本竞赛规程的解释、修改权属本届大联赛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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