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组 - 业余赛事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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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办单位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 天津市体育局
二、承办单位
天津市中小学体育协会
三、比赛时间
2013年5月18日—19日
四、比赛地点
天津市第二中学体育馆
五、参赛单位
各中小学,各中等职业学校
六、比赛分组及项目
(一)分组
1.高中组
1995年1月1日—1997年12月31日
2.初中组
1998年1月1日—2000年5月1日
3.小学组
200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中职组
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项目
男子团体、女子团体、男子单打、女子单打、男子双打、女子双打
(三)报名人数不足3人(队)的项目,则取消该项目的设置(将提前通知报名单位)。
七、参赛办法
(一)以学校为单位报名,参赛运动员必须是同一所学校并且拥有正式学籍的在校在读学生。
(二)市体校乒乓球班且持有天津市正式户籍的在校学生可以回原输送学校参加比赛,但必须按照规定进行报名注册。体工大队队员和其它专业运动员不允许报名参赛。
(三)参赛运动员必须持有《运动员注册参赛卡》和二代身份证方可参加比赛,各学校必须按规定办理运动员注册和资格认定。
(四)各学校可报领队1人(必须是校长或主管校长)、管理人员1人(必须是学校体育教研组组长)、医生1人、教练员2人。
(五)单打比赛每校限报2人,双打比赛每校限报2对,团体比赛每校限报1队4人。
八、竞赛办法
(一)比赛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乒乓球竞赛规则》。
(二)比赛采用五局三胜制,每局11分制记分法。
(三)各组别报名超过6支队伍(含6支队伍),比赛将分为二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小组循环比赛,按积分排列小组名次;第二阶段为交叉淘汰赛,决出各组别名次。各组别报名不足6支队伍,采用单循环赛制,按积分决定名次。
(四)团体比赛顺序为:A—X ;B—Y;C—Z;A—Y ;B—X。
(五)超过比赛规定开始时间15分钟不到的运动队(员),比赛视为负场,比分按0:3计算,每局比分按0:11计算。
(六)检录时运动员必须出示《运动员注册参赛卡》和二代身份证原件,否则不能参加比赛。
九、计分、录取名次及奖励办法
(一)中小学以区县为单位计算团体总分,中职组以学校为单位计算团体总分。团体总分为本单位运动员参加所有比赛项目所获得分的总和,将纳入2013年天津市教委阳光体育系列活动积分。(分别按45、35、30、25、20、15、10、5分计分)
(二)各组别、各项目分别录取、奖励前8名。单项比赛获得前8名者,分别按9、7、6、5、4、3、2、1分计分;团体比赛获得前8名者,分别按18、14、12、10、8、6、4、2分计分。不足8人(队)(含8人(队))的比赛项目,按参赛人(队)数减2录取(例如:8人(队)参赛,录取6人(队),单项比赛分别按9、7、6、5、4、3分计分,团体比赛分别按18、14、12、10、8、6分积分)。对获奖的运动员颁发证书。
(三)凡获得初中组各项比赛前8名的运动员,可在2014、2015年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统一测试中,享受相应免试政策。
(四)高中组、初中组凡达到国家等级标准的运动员,可根据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批准的相关规定审批相应的等级。
(五)本次比赛将评选优秀裁判员、优秀教练员,分别颁发证书。(具体办法另发)
十、运动员注册
(一)注册软件的下载:各学校在天津市学校体育与健康网(www.tjsssports.com)的下载专区中下载【天津市运动员注册管理系统】,并按系统要求认真填报(填报方法详见软件使用说明)。
(二)以学校为单位注册。
(三)凡是在市体育局已经注册的运动员,也需填报注册信息。资格审核时须携带体育局注册卡、二代身份证原件、带学籍号码的学籍证明进行核审并统一制作《运动员注册参赛卡》。
(四)已有注册IC卡的运动员不再收取注册费,必须在报名时携带二代身份证、带有学籍号码的学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运动员注册参赛卡进行年检注册。
(五)外来务工子女可参加初中组、小学组的比赛。注册时须带临时户口(暂住证)、二代身份证、租房证、务工证、学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方可注册报名,并执行以上注册办法。
(六)运动员注册审查合格后,将由天津市中小学体育协会统一制作发放《运动员注册参赛卡》,并在天津市学校体育与健康网(www.tjsssports.com)公示。
十一、运动员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
2013年4月16日至18日(9:00—11:30;13:30—17:00),在天津市中小学体育协会进行注册、资格审查、报名,凡是没有注册的运动员不能报名参加比赛。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时间安排进行报名,逾期不予补报。
(二)报名时需携带材料
1.参赛单位首次注册汇总表一份(必须为打印稿);
2.参赛单位报名表一式两份(必须为打印稿,加盖公章);
3.学籍证明(必须为打印稿,加盖公章);
4.参赛运动员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据的带有照片的户籍证明无效);
5.天津市运动员注册管理系统(用U盘、移动硬盘等电子介质上报,不接收邮箱传递)
6.“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单据。
7.报名时要认真填写参赛运动员的准确信息,一经确认,不再更改,出现问题,责任自负。
天津市中小学体育协会
地 址:天津体育学院南楼602室
联 系 人:徐长龙 张 鑫
联系电话:23957095 23011511
十二、资格审查
(一)为了端正赛风,突出以育人为宗旨的指导思想,各学校要按照本《规程》规定,对本学校报名参赛的运动员资格进行认真审查,严格把关,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违反规定的行为。
(二)为证实参赛运动员的资格,将在公安部身份查询网站查询参赛运动员的资格,在市教委学籍档案中查询学生学籍资格。市教委将安排时间到各区县办理抽验,凡不接受抽验的运动员按冒名顶替处理,不能参加比赛。
(三)大会设“资格和纪律监察组”,负责参赛运动队(员)的资格审查、纪律检查以及对违纪运动队(员)的处理等工作。
(四)未按规定报名、注册的运动员将不允许参加比赛。
(五)关于对运动队(员)资格问题的申诉:
凡因对本次比赛参赛运动队(员)资格有异议提出申诉者,须向“资格和纪律监察组”提交《申诉报告书》(申诉书须经参赛学校领队签字),经“资格和纪律监察组”受理,须交纳申诉费人民币500元,作为调查取证经费。如胜诉则退还申诉费,败诉则不予退还申诉费。比赛结束后不再受理任何形式的申诉。
(六)对违反运动员资格规定和违反比赛纪律的运动队(员)及其所在学校的处罚,将按照天津市教委下发的《天津市学生体育竞赛纪律处罚规定》执行。
十三、技术、仲裁及裁判人员的选派
担任本次比赛的技术代表、技术官员、仲裁委员会主任及委员、裁判长及裁判员均由天津市体育局、天津市乒乓球裁判委员会、天津市中小学体育协会选派。必须是乒乓球国家一级(含)以上裁判员,必须参加天津市体育局、天津市裁判委员会、天津市中小学体育协会组织的裁判员培训班并取得合格证方能执裁。
十四、经费
(一)注册、制卡费20元/人。
(二)报名费50元/人。
(三)各参赛队赛事期间食宿自理,费用自行解决。
(四)赛事经费由大会负责。
十五、其他
(一)关于办理保险规定:
凡参加本次比赛的运动员都必须由参赛学校在保险公司办理和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含往返赛区途中及比赛期间)。各学校报名时,须向组委会交验保险单据,否则运动员不得参加比赛。
(二)关于交纳抵押保证金规定:
为加强对各参赛运动员(队)的管理,保证运动会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各学校在比赛期间须交纳“抵押保证金”,具体办法如下:
1.各学校报名时,须一次性向大会交纳“抵押保证金”人民币贰仟元。
2.各学校交纳的抵押保证金,用于对本学校所属人员在比赛期间违反赛会纪律,以及违反运动员参赛资格等问题的处罚。
3.运动会期间未发生违纪违规行为的学校,将如数退还“抵押保证金”。
(三)凡因对本次比赛仲裁有异议提出申诉者,须在正式宣告有关裁判长的裁决后的30分钟内,向“资格和纪律监察组”提交《申诉报告书》(申诉书须经参赛单位领队签字),经“资格和纪律监察组”受理,须交纳申诉费人民币500元,作为调查取证经费。如胜诉则退还申诉费,败诉则不予退还申诉费。比赛结束后不再受理任何形式的申诉。
(四)领队、教练员技术会议定于2013年4月25日(星期四)下午2:30,在天津市第二中学会议室举行。请相关人员准时参加,不再另行通知。
(五)竞赛通知及比赛成绩可在天津市学校体育与健康网站查询,网址为:www.tjsssports.com。
(六)本规程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六、本规程最终解释权属主办单位。
天津市中小学体育协会
2013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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